交通事故参与度赔偿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01:06 184 人看过

1、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2、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

3、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

4、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

5、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

一、医疗纠纷赔偿如何计算的

一、医疗纠纷赔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的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误工时间乘以收入标准,即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住院时间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等于陪护天数乘以陪护人数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等于伤残等级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乘以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等于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等于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乘以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等于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等于住宿天数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等于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乘以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等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20年。

二、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因非法行医的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医疗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这种民事责任性质,不应理解为违约责任,而应理解为侵权责任,可依照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因医疗行为本身具有损害性特点,病员本身既存的病理性改变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可能也有一定的作用,患者现存的损害后果往往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所谓的多因一果。在分析过错的医疗行为与既存疾病在损害后果的作用力时,不能忽视患者原有疾病对损害后果作用力。多因一果的损害赔偿之诉,在判断原因事实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关系时,日本法医学家渡边富雄与其他学者所采用损伤参与度,值得我们借鉴。所谓的损伤参与度是指损伤、既存疾病与现存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采用定量比例制的方法来判断、确定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三、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如下:

1、协商。医患双方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就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案进行沟通、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协商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解决医疗纠纷。第三方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以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法律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3、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当事人可以自其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当事人应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医疗机构是直辖市的,应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4、诉讼。人民法院在医患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医疗纠纷案件。一般是在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的最后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总之,医疗纠纷赔偿的计算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法律规定的金额进行赔偿。解决医疗纠纷,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医患当事人可以不经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事故责任构成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

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

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轻伤如何赔偿?
    车祸轻伤,受害人可以先和行为人协商,若协商不一致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之前受害人需要到伤残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这一项鉴定结果,受害人可以向行为人主张残疾赔偿金。除此之外受害人还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都以医疗票据为准。误工费是指实际减少的收入或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是按照护理人员是否有收入计算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宿费是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及实际需要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
    2023-07-18
    222人看过
  • 公路与村道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探讨
    交通事故公路与乡村路上发生事故赔偿是一样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材器具、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发生事故后,车辆可以移动。当事人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农村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机动车在道路上面发生了事故,那么必须要马上停车保护现场,如果有人员伤亡的情况,驾驶人应该马上去抢救受伤人员。并且报告执勤的交警或交通管理部门。如果因为抢救伤员而而变动了现场的话,就要表明位置。路人或过往的车辆驾驶人或乘客都应该协助帮忙。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没有对事故有任何争议的,可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次序,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就行了。如果说有争议的话,那么不要撤离现场,需要马
    2023-07-14
    3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参与度赔偿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
    1、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2、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3、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4、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5、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一、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
    2023-03-30
    164人看过
  • 是否应该将事故参与度作为交通事故赔偿的考虑因素?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若因交通事故的发生诱发当事人自身疾病而导致其死亡时,侵权人理应赔偿其损失,但具体数额应当根据损失的性质予以确定。根据鉴定结论,虽然交通事故对当事人死亡的参与度所占比例较小,但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当事人并未因自身有疾病而影响正常生活和出行,也不需要住院治疗,而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导致其住院的直接原因,所以因交通事故住院而直接支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应由侵权方全部承担,而不应考虑事故损伤参与度。而对于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非直接性财产损失,如不考虑事故参与度,由侵权人全额承担,有失公平,因此,应考虑事故参与度予以赔偿,不应由侵权方全额支付。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有哪些?财务损害的赔偿,人身损害的赔偿还有精神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中的损害有有形损害和无形损害,其中有形损害包括两
    2023-07-08
    10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状范文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205042.5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朱某系本案受害人薛某某之夫,原告朱某某、系受害人薛某某之子,属于受害人薛某某的近亲属。2007年9月5日8时,贺某驾驶被告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渝C19240号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至北碚区**集团北碚总站,该车乘客薛某某下车后从车辆行李箱取出行李时,被甘某某驾驶的被告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碚总站(以下简称"**集团北碚总站")渝B71325力帆客车碾压,薛某某当场死亡。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北碚区支队公交(2007)第0028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渝B71325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集团北碚总站",其驾驶员甘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渝C19240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分公司",其驾驶员贺
    2023-06-19
    126人看过
  • 受害者原有疾病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如果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原有疾病被加重或诱发的危险状态有因果关系,那么受害人为防止原有疾病被诱发或被加重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合理费用,是受害人的损失,应予赔偿。侵权行为具有加重或诱发原有疾病的现实危险时,受害人为消除原有病症被诱发或加重的危险状态、防止损害后果扩大而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直接导致受害人财产直接减少,属于受害人的损失范围,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交通事故会引起工伤的误工费吗交通事故会引起工伤的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内因不能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
    2023-07-22
    44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探讨事故损失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无伤亡交通费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事故中交通费赔偿(一)交通费的概念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二)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
    2023-07-16
    3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双重赔偿问题探讨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有:1.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2.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
    2023-07-06
    130人看过
  • 工伤赔偿问题: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方式
    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先期垫付的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予以退还。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一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多年,突然在下班必经途中被机动车伤害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一级伤残,该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在机动车方。请问:该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这些待遇及其抢救治疗费、出院后的康复护理费等,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或是该职工工作单位支付,还是由肇事机动车主的单位支付?现三方互相推委,该怎么办?新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2023-07-07
    10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因素包括责任归属因素、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等因素。其中,机动车驾驶方是否过失及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后果是否有过错是责任归属因素。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身份、社会地位等因素也需要考虑。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因素也需要考虑。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因素包括:1.责任归属因素。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如果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并且证明受害人是故意的,那么驾驶方的责任可以被免除。另外,如果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还有,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2.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要考虑的
    2023-11-20
    1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问题
    机动车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按五五分的责任赔偿损失(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按四六分),但交强险范围内是全赔的,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部分打五折;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先由交强险赔偿,再由商业险赔偿,最后不足的由驾驶人赔偿。交通事故中商业险和交强险赔偿一致吗交通事故中商业险和交强险赔偿不是一致的,两个险种互不影响。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023-07-07
    266人看过
  • 如何与保险公司协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后,和保险公司协商理赔的流程为:1、发生交通事故后通知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的损失情况经过检查、测试后确定损失价格;3、提交理赔相关资料,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等;4、保险公司核查后领取赔偿金。交通事故怎么商谈赔偿双方在谈赔偿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一)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二)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当然,也可以由对方先行赔偿后,再由对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法》第二
    2023-07-06
    345人看过
  •  半月板损伤赔偿交通事故问题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计算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营养费等赔偿费用。1、根据残疾赔偿金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以及赔偿年限,计算残疾赔偿金。2、死亡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20年。3、丧葬费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得出丧葬费。4、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乘以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和其他费用。7、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8、护理费等于医疗费加上医药费再加上住院费以及其他费用。9、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于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等于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2023-11-15
    160人看过
  • 受害人要求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误工费【误工时间】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息终结日【平均经济损失】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七、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N=【a.20年(年龄b.80年-实际年
    2023-03-01
    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交通法中交强险赔偿参与度问题的解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保险公司要求考虑损伤参与度问题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损伤参与度系法医学上的概念,指被诉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所介入的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中,导致损害的原因除了侵权行为外,还有可能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受害人自身的身体状况、第三人的过错等,赔偿义务人可以损伤参与度作为抗辩理由,请求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即使受害人的损害后果是受害人自身疾病与交通事故共同所致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问题(2024)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9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一般是当事人收集好证据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怎么写,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以下回复供您参考,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看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确认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来承担;2、事故车辆的投保情况以及保险种类并注意是否还在保险期限内;3、保留好有关的费用(医疗费、交通费、修车费等等)的证据资料原件;4、注意车辆的车主情况(个人、法人,是名义上的车主还是实际车主、是否存在挂靠关系等等)以便确定赔偿的主体及身份;5、注意调查了解必要的时候要做好财产的保全工作以利于以
    •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与责任定责的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7
      【法律意见】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1.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