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临时雇佣关系有赔偿么?
没有赔偿。雇佣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在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或几项工作为目的,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劳动者没有成为用人单位一员的主观意图,用人单位也没有接纳劳动者成为单位内部职工的意图,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虽然也要接受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但并不受用人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的地位处在同一个平台上,劳动过程主要依靠劳动者独立完成,劳动内容也并非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雇佣关系主体之间产生劳动纠纷,则适用民事争议处理程序,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
二、雇佣关系侵权行为有几种?
雇佣关系侵权行为责任中国法律规定且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
1、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我国法律规定除非享有诉权的原告已作出选择,否则是允许其自由选择以那种诉讼请求进行诉讼。如果原告选择以侵权责任追究雇主的民事责任,那么在法律上就必须要确定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侵权行为的性质。
三、雇佣关系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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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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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和临时雇佣关系的区别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5表述不明!是帮工还是雇工?你们这些人表述清楚一点,对你们有那么困难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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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解除后原雇主的赔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8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突然宣布雇佣关系解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1、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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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解除需赔偿吗,怎么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2解除雇佣关系时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赔偿的,过错方需按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不需要赔偿;而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的,需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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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雇佣关系解除如何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退休后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般的雇佣关系,解除雇佣关系,适用的法律是《民法通则》。据此,本案中,该同志已于2001年退休,其后其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一般的雇佣关系,一方解除雇佣,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无需向其进行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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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雇佣关系或者解除长期雇佣关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1、如果解除了长期雇佣关系,除当事人依法另有约定的外,一般没有补偿; 2、如果解除的是长期劳动关系,在具有单位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等情形的,劳动者会有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