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庭审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第一,开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避免法院无法核实身份,导致庭审不能继续进行。
第二,携带法院送达的传票,自己的民事起诉状,了解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第三,就自己起诉状中的内容需要有证据来支持,携带证据的原件,若未提交原件,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第四,注意庭审纪律,按时出庭。
第五,如果需要和解,自己需要有一个底线。
第六、如果涉及到合同违约的相关情形,需要积极准备对方违约的证据以及我方进行过催告的证据。
买卖合同纠纷庭审流程
很多当事人由于不了解法院开庭审理的步骤、流程,不知道要做什么,说什么,那么,我在这里把庭审的流程简要介绍下。开庭分庭前准备和开庭审理。书记员在开庭前要先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后,审判员或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询问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身份有无异议,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开庭正式审理一般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主张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再进行答辩,如有第三人再由第三人答辩。此后,依次进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举证顺序,其余当事人针对对方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查清案件事实。法庭可以对案件事实询问各方当事人,当事人也可以向其他当事人发问。法庭辩论是双方围绕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意见,即本案事实是否与各方当事人陈述相符,是否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应该获得支持,是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辩论结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各方态度主持调解。调解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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