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9:50:48 103 人看过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形

(一)政策性免税

对下列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l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二)由地方确定的免税

下列几项用地是否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对于土地使用税的相关税点,以及具体的征收标准,各个地区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那么我们就能够知道上海的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收取标准,这也就能够了解国家在其他方面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如何计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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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9日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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