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受审能力如何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4:00:44 349 人看过

刑事受审能力指的是刑事被告人参加庭审、接受庭审的能力,一般包括对诉讼程序、指控事实、证据的认知和理解及能够行使诉讼权利的能力。刑事司法中确保被告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既是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正义要求,也是查明事实进行定罪量刑的实体正义的要求。被告人缺乏受审能力,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无法实现正义的价值目标。鉴于被告人受审能力的重要性,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无受审能力的,或者辩护人、被告人近亲属提出被告人可能无受审能力的,法院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的受审能力进行鉴定,如果经法定程序鉴定,被告人无受审能力的,则一般应当认定被告人缺乏受审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缺乏受审能力,不符合法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的情形,案件无法终止审理也无法退回。也就是说受审能力并非刑事案件结案的事由,法院无法在程序上终结案件,鉴于受审能力的重要性,有必要讨论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

一、什么是受审能力

刑事受审能力是指刑事被告人参加庭审,接受审判的能力。具体是指刑事被告人理解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和自己行为在诉讼中的意义,能够行使诉讼权利,并能与辩护人合作为自己进行辩护的能力。

它可分为有受审能力、无受审能力和部分受审能力。部分受审能力是指被告人在某种治疗措施或其他科学措施下,具有的受审能力。

关于刑事被告人有无受审能力可由被告人的辩护人或其近亲属、检察人员、看守所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向法庭提出,并提出相关的事实依据,由法庭进行审查,法庭认为有必要,应委托专业部门,由专业人士进行司法医学鉴定。审判人员也可依其职权,直接提交司法医学鉴定。鉴定结论可分为三种,即有受审能力、无受审能力和部分受审能力。无受审能力中如果是不可逆地永久丧失受审能力,应该在鉴定中加以说明,但在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作出这样的结论务必慎重。

二、被告人无受审能力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期间发现因被告人患精神疾病而无受审能力,应当属于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情形,如果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因此,如果被告人无受审能力,可以裁定案件中止审理,待被告人恢复受审能力再恢复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案件中止审理后,被告人面临着无限期羁押的可能,为了避免超期、长期羁押,一般应该变更被告人的强制羁押措施。但对于存在危害可能性的被告人,应该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劳动能力如何鉴定,去哪个部门鉴定
    一、劳动能力如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鉴定申请1、职工发生工伤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后,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原则上应当经过系统治疗和康复治疗一年以上,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方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未经系统治疗的或伤病情未稳定的,不予受理。特殊疾病或离休干部视情况而定。3、用人单位应当为因工受伤和因病、非因工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拒不为工伤职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凭《工伤认定决定书》直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自由职业者因病或
    2023-06-05
    133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经治疗影响劳动能力,伤势相对稳定的,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评定,自理障碍程度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有三种级别的自理障碍:完全不能照顾自己,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分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向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相关资料,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
    2023-05-07
    305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以及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都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要是考虑工伤职工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的利益直接相关,对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自己不申请鉴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可以更好地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规定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主要是考虑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当然的权利。为更好地保护工伤职工这项权利的实现,《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也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权利。二、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省、自治区、直辖劳动
    2023-02-16
    170人看过
  • 服刑能力与受罚能力评定
    被鉴定人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者被裁决受治安处罚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其无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为无服刑、受劳动教养能力或者无受处罚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6-06
    486人看过
  • 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有异的判决
    一起强奸案中的被告人被作出两份不相一致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法官根据鉴定意见的说服力结合其它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认定被告人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2010年11月6日晚7时许,被告人黄某和被害人夏某某见面后,被告人黄某采取哄骗、拉拽的方式将被害人拉上自己的摩托车,并带至其过渡房内,在屋内将被害人强奸。案发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这起犯罪事实。同时,黄某还交代了自己的另一起犯罪事实。2010年7月底的一天晚上8时许,黄某在某旅社附近遇见被害人胡某,黄便以一起去玩的名义骑车将被害人带到其过渡房内,并在屋内将被害人胡某强奸。公诉机关以强奸罪对黄某提起公诉。该案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黄某在案发时的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黄某在案发时无重性精神病证据、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
    2023-06-11
    191人看过
  •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劳动能力
    交通事故受害人劳动能力如何认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人通常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是否达到伤残及伤残程度,以确定他们是否要求残疾赔偿。如果他们已达到残疾水平,并有受扶养人,受扶养人一般会参与诉讼,并要求受扶养人支付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被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解释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当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那么,受扶养人是否声称生活费用必须以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来评估呢?不仅当事人之间存在较大争议,而且不同的审判法官在实体处理上采取了不同的方法。有的判决支持被害人的请求,有的判决驳回被害人的请求,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在司法实践中,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认定只关注其是否
    2023-05-31
    149人看过
  • 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如何确定
    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一、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制裁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精神病人有限制行为能力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如下: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
    2023-03-15
    278人看过
  • 刑事二审判决的效力如何
    两审终审制度是我国案件的审级制度,它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就宣告终结的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经过二审的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如认为二审裁判有错误,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而不能再对二审裁定或判决提出上诉。同时,当事人也不能再就同一个诉讼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对于二审裁定和判决,义务人应自觉履行,如果不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对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对最终刑事判决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
    2023-06-26
    195人看过
  • 工伤职工如何鉴定劳动能力
    一、工伤职工如何鉴定劳动能力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三、人身损害赔偿能否使用劳动能力等级人身损害赔偿与劳动能力等级不是同一个概念,分别
    2023-04-22
    417人看过
  • 能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是如何付的呢
    个人申请劳动力鉴定的鉴定费由个人替换,通过劳动力鉴定确定障碍等级的,由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使用者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使用者支付。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3)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
    2023-08-06
    199人看过
  • 民事审判中如何审查和鉴定证据
    1、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依法判决。第六十四条法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遵循法律规定的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做出独立判断,第六十五条法官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对单一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一)证据是否具有原创性、原创性,(2)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3)证据的形式和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当事人提供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第六十六条法官应当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对案件的全部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和判断,第六十八条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而和解的,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不得作为以后诉讼中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称的证词(三)有疑问的视听资料(四)不能与正本和正本核
    2023-05-07
    408人看过
  • 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结论管多久
    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只是对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进行鉴定,该结论是永久有效的,但如果犯罪分子实施新犯罪的,不能以以前的鉴定结论作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精神病犯罪怎么认定刑法第十八条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d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
    2023-03-12
    263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如何区分与评估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4、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5、等级划分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分几级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分为十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
    2023-07-18
    187人看过
  • 醉酒犯罪刑事责任能力如何界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能力,即行为人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危害程度和刑事违法性,并在此基础上以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向、实施时间、地点和程序,从而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能力程度的不同,又可将刑事责任能力作不同的分类,对于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反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介于二者之间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根据这种分类,结合前文所述醉酒类型,笔者认为生理性醉酒犯罪因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自然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病理性醉酒犯罪是由于行为人饮酒引起精神病发作,对自己的行为无辨认和控制能力,这已经超出了醉酒的范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除此之外,复杂性醉酒和慢性酒精中毒者犯罪就当负责任。1、尽管复杂性醉酒和慢性酒精中毒行为人对其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有
    2023-05-01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二审如何受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5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有两种情况: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3、发回重审。发回重
    • 刑事责任能力如何鉴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2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 那么申请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是如何的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若您是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具备如下法定事由: (1)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违反鉴定活动的基本程序规则或重大关键的程序步骤,且这种程序瑕疵会对鉴定结论的公正可信性产生影响。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即鉴定结论明显违背客观规律或与当事人提供的其它证据明显不一致。 (4)鉴定结论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它情形。如果您对鉴定结
    • 工伤鉴定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能力如何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1
      受伤职工经治疗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近亲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
    • 鉴定犯罪嫌疑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05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