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以及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的法律程序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权限是聘用必要工作人员的权利等。
一、房地产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二、私营企业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公司破产债权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之后,应当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59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规定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106人看过
-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217人看过
-
职责与权限的分别
432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372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期间的财产处理权限
392人看过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
什么叫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职责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关于破产管理人职责是什么做出如下解释: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
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法律怎么规定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当公司破产之后,需要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那么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呢? 按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
-
管理人的产生和职责,管理人的权利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一、管理人的产生和职责(一)管理人的产生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二)管理人的职责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三)对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人依法行使职权,应按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也应经人民法院许可。二、管理人的权利有哪些(一)追回权追回权
-
管理人的职责和权利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5一、管理人的产生和职责 (一)管理人的产生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二)管理人的职责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三)对管理人的监督 管理人依法行使职权,应按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管理人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也应经人民法院许可。 二、管理人的权利有
-
破产清算组主要职责分别是: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破产清算组的主要责任:1、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员、财产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的印鉴、财务账簿和证明书、重要文件和合同等。二、负责保管破产财产、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三、负责接受破产企业债务人和财产所有者偿还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五、审计破产企业财务,出具审计报告。6、清理破产债权,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七、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依法追究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