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8 00:41:52 133 人看过

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如下: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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