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不给报销的医药费谁来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3 01:28:13 374 人看过

一、工伤保险不给报销的医药费谁来承担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保险报销申请中需要准备的资料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伤保险报销流程的方法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怎样才能报销医药费?
    这取决于你受伤的程度。工伤赔偿需要工伤认定、劳动力认定、劳动仲裁三个必要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住院工伤保险报销流程一、提出工伤申请要想报销工伤保险,第一步是进行工伤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就医流程一般来说,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
    2023-08-16
    431人看过
  • 发生工伤时医药费由谁来负担
    一、发生工伤时医药费由谁来负担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二、怎么查有没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查询方法: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厅直接查询;登录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查询本人参保信息;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
    2023-12-07
    254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不赔付怎么办,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医药费谁来承担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医药费由肇事者承担,具体赔偿多少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一、保险公司不赔付怎么办保险公司不赔付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医药费谁来承担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医药费由肇事方承担。一般来说,涉及到保险公司的应
    2022-06-20
    298人看过
  • 工作中受伤了,医药费谁承担
    一、工作中受伤了,医药费谁承担工作中受伤了,医药费谁承担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了,如果已经缴纳了,则由社保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认定工伤之后,发生伤残的由劳动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等级
    2024-03-16
    168人看过
  • 谁来承担医疗保险企业的费用?
    投保人可以由医生投保也可以是医院投保,因为医疗保险是保障医疗责任发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保险企业补交新规定1、医疗保险征缴机构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2、企业因筹资困难,不能足额缴清医疗保险的单位,医疗保险征缴机构与企业签订医疗保险补交协议。如欠费企业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的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签订补交协议:(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
    2023-07-08
    407人看过
  • 烟台工伤赔偿:工伤保险不能报销部分谁承担
    烟台社保政策答疑:工伤保险不能报销部分谁承担咨询:工伤保险医疗费有一部分不能报销,这部分该谁负担?单位还是个人?答复: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应当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烟台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规定的范围用药和诊疗,超出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要征得工伤职工本人或家属的同意,超出“三个目录”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未征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超出“三个目录”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咨询:开发区社保怎样转到芝罘区?答复: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或县市区内)流动就业的,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将原《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18位本人社保编号告知新单位,单位办理增加人员后即可接续缴费。咨询:我是芝罘区一家单位退休的,身体患有多种慢性病。请问怎样办理慢性病申请。慢性病门诊看病报销是多少钱,办理需要多长时间。答复: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病的
    2023-05-05
    440人看过
  • 工伤申请下来如何报销医药费
    一、工伤认定后如何报销医药费?工伤认定下来了就可以带齐手续到劳动局申请报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
    2023-03-24
    212人看过
  • 工伤保险什么类型的药费不报销
    一、工伤保险什么类型的药费不报销《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并不包含所有的治疗药物,很多情况下单纯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难以进行伤病的治疗,特别是一些手术抗感染及辅助药物,这时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就不得不使用了。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予报销的。如果你刚进入医院时就提出是工伤,则医生在用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清单内的药品时,是有告知义务的。如果入院时没有说,医生就不会告知了。首先应鉴定为工伤,而后费用由企业全部支付,员工无需支付;如果没有鉴定,则企业可支付,也可以不管。二、工伤保险是什么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
    2023-05-09
    197人看过
  • 工伤看病自费药费谁来承担 浙江省
    一、工伤看病自费药费谁来承担 浙江省1、劳动者工伤住院时,自费的药费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来承担;2、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单位来承担。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
    2023-03-20
    107人看过
  • 工伤非报销部分医药费谁掏钱
    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不是就不能在进行其他方式的报销,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千万不要为此担忧,除了在工伤保险中的规定之外,工伤保险基金,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医疗机构都会承担一部分,虽然各省市的相关规定不尽相同。工伤职工在这些机构和保险承担之后的数额一般都比较少。一、其他省市其他省市并未统一的规定,但从一些省市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按以下办法办理:(一)抢救必须的费用,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各付50%;(二)非抢救必须医疗机构使用超三个目录费用,应当事先征得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同意,随同意谁承担;未征得同意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受到事故伤害至被认定为工伤前发生的救治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药品目录和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职工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
    2023-02-21
    426人看过
  •  谁来报销自费的工伤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治疗,那么他们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工伤自费部分则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
    2023-11-11
    180人看过
  • 工伤赔偿医药费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由用人单位承担;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工伤维权流程
    2023-04-28
    456人看过
  •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医药费由谁来承担
    一、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医药费由谁来承担1.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园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如果孩子本身并无过错,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幼儿园如存在管理上疏漏,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小朋友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小朋友造成其他学生损害的,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监护不利,存在疏忽管理的,也须分担责任,二者之间是连带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再予以明确。原则上,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3.如果小孩摔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如果老师和保育员未擅离职守,已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有时,小孩的跌倒属于瞬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儿园及时通知家长,并在第一时间将小孩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说明幼儿园已积极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可
    2023-11-25
    310人看过
  • 员工的工伤待遇的医药费给谁?
    单位在发现员工受伤之后应该第一时间帮助去医院进行治疗,但是在实际的鉴定没有进行或者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单位一般是不用支付工伤赔偿金的,但是往往是受伤的员工继续医药费才能得到治疗。那么,员工的工伤待遇的医药费给谁?一、员工的工伤待遇的医药费给谁?医疗费垫付的这个情况,法律条文并没有说必须谁先垫付的问题。伤者垫付或用人单位垫付都是很正常的,我们在这里说的是垫付问题,但最终的支付(也就是谁承担的问题)是由用人单位和社保局承担,伤者本人不承担医疗费。由用人单位付出的项目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付出工伤的员工必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膳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员工住院医治期间的住院膳食补助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70%发给;经同意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规范报销。(2)罢工留薪期薪酬:工伤员工
    2024-01-25
    2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报销条件,工伤怎么报销医药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2
      1、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
    • 工伤保险老板拖着医药费不报销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4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
    • 医药费报销后鉴定费用谁承担啊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1、做了伤残鉴定后,因工伤治疗的医疗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
    • 报销工伤职工医疗保险如何,医药费怎么报销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4
      1、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
    • 受伤的医疗费用谁来报销?能否医保报销?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3
      根据您提供的号码查询,您享受本市城保在职人员医保待遇,且目前处于“住院”状态。根据医保政策规定,若在住院期间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结算;特殊情况下,若因治疗需要,所住医院无条件提供服务,经医院同意后,在外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所住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于出院时持社保卡结算,无事后报销手续。具体情况,建议您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