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完能否申请抗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8:20:43 158 人看过

一、执行完能否申请抗诉

1.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执行完毕后,当事人对生效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不服,认为有错误,或者不受理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抗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强制执行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非诉执行案件能否准予撤回执行申请
    [案情]申请执行人:利津县农业局被执行人:张某利津县农业局申请执行张某农业行政处罚一案,利津县农业局以被执行人张某在经营场所未按经营证委托范围规定经营棉种,对张某作出了罚款5600元的决定。[审查]经本院组成合议庭审查,事实如下:被执行人张某在经营场所未按经营正委托范围规定经营陵县棉花良种公司冀668、20B,济宁益农良种责任公司双抗810等棉种,经山东省利津县农业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事实清楚,且当事人收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不予要求听证。被执行人张守华的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之规定,属未按经营证委托范围规定经营棉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利津县农业局对被执行人张某作出了罚款5600元的决定,并且注明,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经本院审查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06
    385人看过
  • 异地起诉能否申请申请转回属地执行
    异地起诉能否申请转回属地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异地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需要执行的财产在属地的,是可以由属地法院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起诉何时提
    2023-06-01
    177人看过
  • 缓刑执行完毕后申诉是否可以
    一、缓刑执行完毕后申诉是否可以?可以,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此可以看出,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申诉人就可以申请申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予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下,不受两年限制,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二、刑事
    2023-06-18
    458人看过
  • 申诉受理后能否申请中止强制执行
    申诉受理后是可以申请中止强制执行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作
    2023-06-12
    160人看过
  • 自行清算能否对抗执行
    公司自行清算是建立在财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基础上,因此,不影响强制执行。1、第十二条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债权人或者清算组,以公司尚未分配财产和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的债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第十五条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4、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一、公司清算的条件有哪些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023-03-03
    186人看过
  • 对还没有按揭完的房子能否申请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依据此规定,通常这样理解,第一,对其他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卖、变卖措施;第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清偿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因此,对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银行作为抵押权人,要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
    2023-06-13
    125人看过
  • 刑事案件提请抗诉申请后二审判决可否延迟执行
    提请抗诉申请后二审判决也不可以延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
    2023-03-25
    453人看过
  • 申请人成功终结执行后,能否继续申请执行?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一般不能再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
    2023-07-17
    4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抗诉申请是否有期限限制
    一、行政诉讼抗诉申请是否有期限限制当事人认为法院再审判决或者裁定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对申请抗诉期间没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二、行政诉讼胜诉后,行政机关不履行怎么办法律上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并且不依法履行判决书的,不能免除履行责任,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按规定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书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做法: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可以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一般的行政机关都有自己专门的财务,而法院有权限要求相应的银行机构
    2023-06-17
    85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最快几天执行完成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原则上在6个月内应当执行完毕。最快多久可以执行,没有规定。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具体规定如下: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2、依据《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有哪些?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
    2023-02-28
    370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能否申请直接执行
    对于公证的债权文书,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则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二、欠钱5000元不还法院能强制执行吗欠钱5000元不还,法院能依法强制执行。不管欠款的金额是多少,只要对方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只是有欠款事实,尚
    2023-04-02
    52人看过
  • 本案能否申请立案执行?
    [案情]原告贾陆与被告贾伍是一对亲兄弟,两家为前后院邻居。2005年,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原告的旧房拆除,在原告的宅基地上建房,原告知道情况后,找被告协商处理未果。原告向A法院起诉,后又撤回起诉。撤诉后双方签订了两份协议。因贾伍未履行协议义务,贾陆诉至A法院。A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占用原告宅基地建房,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被告双方为了方便生活,从实际出发,自愿签订调换宅基地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应予准许。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履行义务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贾伍全面履行与原告贾陆所签订的两份协议。判决后,被告贾伍未上诉,但也未主动履行义务。判决生效后,贾陆向A法院申请执行。[分歧]关于本案是否符合立案执行的条件,在实践中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本案符合立案受理条件,有具体的执行内容,执行标的即被告与原告签订的两
    2023-06-06
    483人看过
  • 驳回执行申请能否复议
    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主要是针对执行依据为仲裁裁决和公证文书等其他非法院部门作出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立案以后,经审查发现有不应当执行的情形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这种情形,裁定直接生效,且没有救济途径,因为执行依据不是法院作出来的,所以,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先明确执行依据后,再申请强制执行。一、可以对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吗仲裁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其申请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员法院提起申请,仲裁委员会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所以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对于仲裁裁定,当事人或者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
    2023-03-15
    272人看过
  •  二年执行期满,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该申请的执行期限为两年,且在执行期间不会过期。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请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律规定。只要你不放弃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时间就会被重新计算,所以不会过期。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该申请的执行期限为两年,且在执行期间不会过期。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请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律规定。只要你不放弃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时间就会中断重新计算,所以不会过期。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 年 未 执 行 , 仍 可 申 请 强 制 执 行缓期二年执行是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适用于应该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
    2023-09-22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已申请执行完结的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能。只有没有超过申诉期限,有新证据隨时可以对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再审若撤销原判决,已执行完结的可执行回转。
    • 民事抗诉能否中止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1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 申请执行后还可以抗诉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9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和解,不叫调解。叫法虽然不一样,但意思是相同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抗诉能否申请笔迹鉴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3
      不能申请,笔迹鉴定只能在一审时提出,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
    •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能否抗诉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不可诉。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属于过程性行政行为,没有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并不是最终的行政决定,因此不具有可诉性。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