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如何结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7-15 06: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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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算生育保险待遇的手续: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携带计划生育证明、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生育职工单位证明等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生育保险是如何结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n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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