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20:20 76 人看过

近年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不断发生,严重的还出现医闹现象,消费者投诉的现象也逐渐增多,索赔金额越来越大。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医疗单位理应依法赔偿受害者。但其中也不乏一些患者想借机索取一笔钱的贪心所为,很多医疗单位为了平息医闹等纷争,赔偿了事。事实上,法律规定了一些情形是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疗过失的,则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分担赔偿责任。

2、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中,由于一种疾病而引发的另一种或另几种疾病。一般情况下考虑到并采取相应措施,但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才可以免责。对于可以预料的、可以避免的并发症,如果医务人员未预料到,没有避免,主观上有过失,则并发症就不是免责的事由。

3、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的主要特征: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没有过失,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医疗单位事医务售货员难以防范的。对于医疗意外引起的医疗损害后果应免除责任赔偿。

医疗意外常表现为:

(1)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手术,手术后发生粘连等影响生理功能;

(2)在诊疗过程中发生难以预料的突变,病情危重,在抢救过程中发生残废或术后出现后遗症;

(3)在诊疗过程中病人体质低下或患有潜在性疾病,手术后发生切口裂、切口出血、继发性感染;

(4)在诊疗过程中,病员属特异质体质,目前医疗科学技术尚难以解决发生的损害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免责声明包括几种情形?
    一、关于不可抗力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如果在诊疗活动中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可以免除责任。但在实践中出现停电致使手术无法进行从而导致患者损害,是否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需要认真研究。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实施手术时,应该配有备用电源,停电不能构成不可抗力。二、关于医疗意外《医疗事故条例》第33条第2项规定,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就是关于医疗意外的规定。所谓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意外许多是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正如本节所举的第一个案例中的情形。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医务人员或
    2023-05-22
    120人看过
  • 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法律规定有什么
    1、属于医疗意外的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4、患者一方的过错。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一、医院误诊责任承担范围是什么不是的,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实践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一,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二,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三、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免责类型:一、医疗意外 二、疾病的自然转归三、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四、患方的过错二、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法律依据有,医疗产品存在缺陷,同时医疗机构实施的诊疗行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医疗产品的缺陷与诊疗过错行为对患者损害各自原因力的大小来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及其
    2023-06-26
    77人看过
  • 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的来说,医疗侵权案件中,无论是针对医疗产品,医疗机构还是医务工作人员,均不适用于无过错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侵权责任。若医疗产品存在缺陷,对于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厂家追偿。一、其他的医疗方面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
    2023-06-26
    159人看过
  • 单位可以单独买医疗保险吗
    单位缴纳社保的,可以单独缴纳养老保险的,但医疗险不可以单独购买,必须在有养老险的前提下才可以购买医疗险!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一、失业年龄可以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吗拿失业金自己也可以交社保。个人失业后,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金,因为已经没有正式工作,可以凭借居民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但一般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纳的金额根据每个城市的具体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二、职工大病保险一定要员工去定吗职工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大病医疗险,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大病医疗险的资金来源是,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职工只需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保费全部由公司承担。三、查不到医疗保险信息该怎么办?1、如果是新开的卡,第一次缴纳社保,医保的资金到账会比养老保险慢一个月。2、如果不是新开的
    2023-06-25
    377人看过
  • 医院可豁免专利侵权责任的情形
    按照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按照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前两种豁免情形极少得到适用。第三种豁免情形不适用于为商业目的进行的科学研究和实验,例如服务于医院经营性医疗活动的研究和实验。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当事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
    2023-06-08
    396人看过
  •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有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患者一方有过错。一、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哪些区别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的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上的差异,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除医疗事故外,由于医院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2、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因此在鉴定和赔偿金额上存在明显差异,前者主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生如何处理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
    2023-06-24
    124人看过
  • 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免责的情形有哪些1、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免责的情形如下:(1)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能够证明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的损害是因战争导致,就免责;(2)武装冲突;(3)暴乱;(4)受害人故意造成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二、核设施退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核设施退役申请书;2、安全分析报告;3、环境
    2023-08-09
    209人看过
  • 单位的医疗保险可以不交吗
    社保医保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或减少损失的,如果不交社保医保,到时候受到伤害的将会是自己。所以一般情况下建议要交社保和医保。一、商业保险和医保可以同时报销吗不可以。一般情况下,职工医保和商业保险在报销时要遵循先后原则,应先社保后商业保险。在报销的时候,往往要先通过社保报销后,报销时还要向工作人员说明还需要通过商业保险的报销。因为社保是有起付标准线的很多地方是不能报销的。而这些不能报销的部分是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进行报销。所以,投保人应该把不报销的票据,拿到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就可以了,如果单据只有一份的情况下,医保报销时可以使用原件,而商业保险报销时可以使用复印件的。二、医保就是社保卡吗社保卡不是医保卡,但社保卡具有医保卡的功能。目前我国大力推行的社保卡涵盖医保卡功能。市民可以持社保卡办理就医购药、医保结算、住院就医等功能。简单来说就是社保卡不是医保卡,但可以当医保卡使用。所以持有社保卡人员
    2023-03-01
    307人看过
  • 什么情形承运人可以免责
    法律在对旅客实行严格保护的同时,也应当充分保护承运人。本法对承运人的保护就体现在免责规定上。本条规定了在两种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1.旅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旅客自己寻短见从火车上跳车自杀的,承运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旅客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运人才可以免责。如果旅客对伤亡的造成只有一般过失,承运人仍应当负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免责事由应当由承运人举证。2.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伤亡。如旅客在运输途中突发重病而死亡的。由于运输方式的不同,风险的程度也不一样,所以各专门法对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也不一样。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特别法有不同的规定时,应当适用特别法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免责事由只有旅客的健康原因,对于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在民用航空中,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责任。各专门运输法对承运人的赔偿的数额基本
    2023-08-17
    334人看过
  • 医疗单位对医疗并发症的治疗是否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取决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过错,医院应承担相当于其过错的法律责任。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单位应做好哪些工作?(1)病例保管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医疗单位应立即派专人做好病案的保管工作,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对病案进行追究或补充时,只能另写病程记录。封存后的病案,自然就是秘密,除负责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领导,医疗事故的鉴定人员或(1)病例保管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医疗单位应立即派专人做好病案的保管工作,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对病案进行追究或补充时,只能另写病程记录。封存后的病案,自然就是秘密,除负责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领导,医疗事故的鉴定人员或办案的司法工作人员有权审阅外,其他人员不准借阅。如需进
    2023-08-08
    417人看过
  • 学校免责的情形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
    2023-06-07
    62人看过
  • 医院医生误诊免责有哪些情形
    医院医生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一、病退鉴定出错是医疗事故吗当医生诊断错误的时候,需要进行医学鉴定,才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而具体而言,还要综合医生的诊断方法和常规情况等多要素,只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因此对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认定,应该根据上述的情况来进行详细的判断和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2023-03-14
    88人看过
  • 诈骗医疗保险未遂可以免责吗?
    骗医保未遂也属于犯罪,如果数额较小,会不起诉免于处罚,如果数额较大属于情节严重的,一样会被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定罪并依法处罚骗医保这种情况也是需要进行判刑的,但是应当以对方骗保的金额来进行确定,如果对方骗保的金额达到了较大情况,那么一般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果没有达到的话,一般会面临治安处罚。涉嫌诈骗犯罪的,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
    2023-04-18
    490人看过
  • 单位可以强制加班的情形有几种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一、公司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
    2023-02-28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疗单位免责形式有哪几种?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纠纷。那么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哪儿请阅读下面的内容了解。《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疗过失的,则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
    • 医疗院规定的医疗单位免责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0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疗过失的,则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分担赔偿责任。 2、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中,由于一种疾病而引发的另一种或另几种疾病。一般情况下考虑到
    • 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究竟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免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3
      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需要向患者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但是和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也是可以免除的。由于医疗活动和医疗事故的特殊性,医疗事故责任的免除事由与一般的侵权责任免除事由并不相同。那么,医疗机构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呢?请看下文
    • 医疗事故的免责人情形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4
      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是: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医疗免责协议可以免责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即使与医院签订了免责协议,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形式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