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的步骤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0:05:05 57 人看过

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调查后,应当告知当事人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

原告简要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书。

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中的请求和理由作出承认或者否定的答辩,对双方确认的事实,应当记入笔录,法庭无须再作调查。

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否认的答辩意见。

案件有多个诉讼请求或多个独立存在的事实的,可按每个诉讼请求、每段事实争议的问题由当事人依次陈述、核对证据。

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所提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应经对方辨认,互相质证。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证据,当事人提交法庭的,法庭不能公开出示,但可以适当提示。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法庭应查明证人身份,告知证人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证人作证后,应征询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证言的意见。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证人发问。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其所提交的书面证言应当当庭宣读。当事人自己调查取得的证人证言,由当事人宣读后提交法庭,对方当事人可以质询;人民法院调查取得的证人证言,由书记员宣读,双方当事人可以质询。

勘验人、鉴定人宣读勘验笔录、鉴定结论后,由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勘验人、鉴定人发问。

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查清后,审判长应当询问双方当事人有无新的证据提出,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有无变更。当事人重复陈述的,审判长应当及时提醒或制止。

案件的事实清楚后,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调查后可以不开庭吗

法庭调查是指在抗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在审判人员支持下,当庭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很显然,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后的一个程序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法庭调查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法院开庭步骤是什么
    法院开庭流程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法院开庭流程具体如下:(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4)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
    2023-04-21
    102人看过
  • 法院开庭步骤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
    法院开庭流程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法院开庭流程具体如下:(1)准备开庭。布告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布告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布告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4)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
    2023-04-06
    245人看过
  • 什么是法庭调查
    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调查是指在抗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当庭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一、法庭调查任务:查明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二、法庭调查范围:1、起诉书中所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2、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各种证据。三、法庭调查的具体程序和步骤:分为事实审查→出示、核实证据。1、法庭调查开始:A、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B、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2、事实审查:(1)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不含诉讼代理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陈述。(2)讯问:A、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B、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3)发问: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白虎人、诉讼
    2023-06-12
    351人看过
  • 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步骤内容
    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5、调取的证据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调查取证的原则1、围绕委托人主张的权利进行的原则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原、被告双方存在争议的事实,而要解决争议,必须靠证据证明。只有调查取证围绕着争议事实进行,由此取得的证据与争议事实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才有证明力。否则,即属于无用证据。2、客观、及时原则由于案件李实是客观存在的,因此,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应当是客观的。作为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论物证、书证或人证,都不能将虚构的事实和推测、假设后得出的言论写成材料当成证据。为此,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调取与争议事实有直接
    2023-06-18
    394人看过
  • 法院离婚调解步骤是什么
    法院离婚调解程序:(一)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二)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
    2023-06-12
    170人看过
  • 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步骤内容
    从总体上讲调查取证没有什么捷径,只是在调查取证的具体活动中有一些技巧。只有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围绕以上八个方面收集证据,才是调查取证的正途。但在调查取证中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5、调取的证据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调查取证的原则1、围绕委托人主张的权利进行的原则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原、被告双方存在争议的事实,而要解决争议,必须靠证据证明。只有调查取证围绕着争议事实进行,由此取得的证据与争议事实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才有证明力。否则,即属于无用证据。2、客观、及时原则由于案件李实是客观存在的,因此,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应当是客观的。作
    2023-04-27
    168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资信调查的步骤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9
      1、收集信息 收集调查对象个体相关资料,比如个人身份信息,企业基本信息,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尽量丰富的信息 2、制定调查计划 对收集材料进行实证比对分析,找出调查关键点,制定实地的资信调查计划,制定调查对象访问的腹稿/ 3、资信调查 这一步应为双人作业,一个人负责调查,一个人负责核对情况,记录反馈
    • 盗窃罪的调查步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
      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从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经历三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包含: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步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4
      申请调查取证的程序1、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2、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申请调查取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证据收集证据须具备以下条件: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
    • 法院开庭步骤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25
      (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
    • 劳动调解的步骤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6
      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4、调解协议的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