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被拆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20:40:25 347 人看过

一、明确拆迁人是否有拆迁人资格,拆迁人应当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未取得此许可证的,不具有拆迁人的资格,所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能无效。如果拆迁人不具有拆迁人资格,容易导致不能意料的纠纷,使被拆迁人陷于风险之中。

二、明确约定拆迁安置补偿事宜,主要有两部分:

(一)拆迁房屋补偿费。

(二)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导致被拆迁人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还应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对于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装修等设施,也应当照价补偿。因此,在本条关于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的约定中,应当明确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款数额或者差价数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区位、用途等、需要补偿的附属物及其价值、搬迁补助费数额、临时安置补助费数额、装修补偿费及拆迁非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

三、协议履行及违约责任约定应明确:首先,对于补偿费的支付:

(1)产权交换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须明确、详细约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应详细约定。其次,违约责任约定应明确。其目的是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履行协议中权利义务,能够督促协议当事人善意的履行协议。避免由于没有确定的责权划分,导致的维权的过程变得漫长而艰难。同时,也使协议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

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依照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2种: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因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产权置换分为异地安置和回迁安置两种形式。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在拆迁安置实务中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拆迁赔偿协议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注意什么问题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如下事项:1.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2.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3.是否约定违约责任;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5.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有: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
    2023-05-15
    99人看过
  • 2024蔬菜大棚被拆迁,棚里的蔬菜应该怎么赔偿
    一、蔬菜大棚被拆迁,棚里的蔬菜应该怎么赔偿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大棚的蔬菜是属于青苗,而对苗青的补偿标准是由征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如何赔偿可查看征收补偿方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
    2024-04-02
    448人看过
  • 在主体拆迁改造的各个阶段都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空间间隔过大或过小是不科学的,不利于居住。此时,将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改造,并拆除一些不必要的隔墙,使整个房屋结构更加舒适合理。二。主体拆除重建各阶段注意事项:。当装修敲击墙壁时,噪音和振动都很大。如果周围有邻居居住,会对邻居的生活产生影响。因此,在工程开工前,我们要提前问候邻居,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使工程顺利进行。2。承重墙不得拆除,这是非常重要和基本的。同时,当墙体拆除部分有水电线路时,要做好水电主阀的控制。可提前请水电工做好施工部位的水电改造工作,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对水电设施的损坏。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拆除墙体的面积和墙体钻孔的位置和尺寸。3。另外,在操作中,如果主人没有时间一直在场,他一定要向敲门师傅解释清楚要敲的墙。他能用粉笔画出来并做标记,以免施工人员敲错墙。4。在交接处,用切割机将墙体两侧的水泥层切断,以减少对预留部分的破坏。5。粉碎时,不要用力过大,尤其是靠近接头处,以免其他
    2023-05-02
    434人看过
  • 拆迁补偿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拆迁补偿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地所有权人、征地位置、地类面积、征地安置途径、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注意拆迁补偿方案经行政机关批准自送达行政相对人时生效,注意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后应当依法公告。二、拆迁补偿该如何计算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
    2023-09-21
    363人看过
  • 拆迁时行政强制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二)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一、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
    2023-03-21
    215人看过
  • 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应注意哪些问题
    1、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应注意哪些问题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申请人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当保留邮寄清单,这是今后维权的重要证据。2。申请人依法申请政府信息的,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说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3。申请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应当核对申请对象,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予以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含数据电文);确需公开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难以采取书面形式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交,受理申请的
    2023-05-31
    96人看过
  • 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应该注意的问题: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一名造价员除应准确计算工程量、套定额、取费外,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注意。一、注意编制与工程预算项目、工作内容和方法相符合的施工组织设计若实际施_T中改变、调整、优化施丁组织设计,应有相应的汪明性文件。在各种定额的工程鼍计算规则中,很多地方有这样的说明:“……,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例如,某一公路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混凝土采用分散搅拌,而实际施T为集中搅拌。结算时,审计单位仍按分散搅拌项目套取。因集中搅拌基价高于分散搅拌基价,施T单位找审计单位解释。审计单位说:“施工组织设计为分散搅拌,所有措施、机械设备设置都围绕着分散搅拌编制,而且没有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证明。”施T单位只得重新组织证明材料。二、注意仔细斟酌施工合同的条款及用词,避免存有含糊、漏洞之处某建安工程中,施_1:合同中有这样一条款:“由建设方及时提供合格水泥并运抵现场
    2023-02-27
    336人看过
  • 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个奖励期了。2、回迁安置房的选择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子,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无法安置的问题。3、签约中注意谈判地位和合同细节签约中被拆迁者应该注意的就是自身的谈判地位和合同的细节等等
    2023-02-25
    96人看过
  • 司法鉴定问题应该注意哪些?
    一、受理鉴定业务时一定要把好委托关受理鉴定业务是司法鉴定的第一关。作为鉴定机构负责人,要规范标准,严格管理;作为具体受检的工作人员,要规范程序,细致周密。否则是非不断,后患无穷。(一)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九条明确规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如果司法机关或者诉讼当事人希望确定由某个鉴定人提供鉴定意见的,也必须通过该鉴定人所在的鉴定机构办理委托手续。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司法鉴定。(二)接受委托鉴定时认真审查委托人的五类材料1、鉴定委托书2、委托人的身份证明3、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4、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检材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不同的鉴定类别有不同的鉴定材料
    2024-01-10
    471人看过
  • 异地委托拆迁应注意的问题
    异地委托拆迁是指房屋拆迁单位跨越城市接受委托拆迁的行为。办理异地委托拆迁应注意以下情况:1、委托人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成为拆迁人;被委托人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成为房屋拆迁单位。2、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出具委托书。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3、必须办理委托合同鉴证。并且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未经鉴证的拆迁委托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4、房屋拆迁单位必须持有原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资格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出拆迁证明,向房屋拆迁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房屋拆迁批准手续,方可实施拆迁。对于未经批准跨越城市承担委托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5、应当在被拆迁的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拆迁委托合同的鉴证和备案。办理鉴证和备案的主要
    2023-05-01
    140人看过
  • 大棚拆迁有哪些补偿
    房地产估价
    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拆迁补偿计算公式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一、征地必须经过哪些程序征地必须经过的程序如下:1、发布征地公告;2、征询村民意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5、征用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征地的条件如下: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4、必须依法对被
    2023-04-03
    355人看过
  • 注册公司取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如果注册地在中国1、一般的公司命名方式如下: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类型+有限公司2、字号可不可以与别人同音。这个工商局系统各地要求不一,并且有宽松的趋势,但是,如果是明显恶意,会被拒绝。被侵权公司也有权利要求对方更改公司名称。3、字号可不可以用别人已经注册在先的商标有人用别人已经注册并使用的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公司名字,并且经营范围与注册的商标类别一致,这种情况商标注册人有权利要求侵权人更改公司名字。4、行业类型可不可以选择国民行业目录当中没有的词汇有人想注册:深圳市威尼云中飞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无人机制造。因为云中飞不属于现有国民行业目录,所以将“云中飞”作为行业类型,在现有法律法规条件下,在中国大陆是不被允许的。不过,现在一些专家学者已经在探讨改进相关法律。第二:注册地在香港公司命名自由,一般限制不大,除“银行”等个别敏感词外,命名方式,字号基本比较随意,由于支持中文,所以很多内地人士
    2023-04-30
    258人看过
  • 办公楼租赁应该该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签订中应当注意: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委托经营权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2、关于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确定承担方。另外,办公楼租赁基本上都是公司行为,所以在租赁办公室的时候还有包不包含房屋的租金发票税金的相关约定。3、办公楼报价常常以“元/平方米/日”为单位的,由于办公楼往往是一个大产证,没有进行产权分割,租户租赁的具体需要面积是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协商的,并按照经公用部位分摊后的实际租赁建筑面积来计算租金。当然,以上的说法基本是针对大业主房源,有很多的办公室单元是个人或者是企业投资的,这种办公室基本上都是有产证的,产证上都会标记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等。4、交付的办公楼一般是毛坯,也有一些会有简单装修,但绝大多数租户会根据需要重新装修。给与租户装修免租期,并非出租方的法定义务。是否有免租期及免租
    2023-03-13
    227人看过
  • 注册商标转让问题应该注意哪些
    一、注册商标转让问题应该注意哪些注册商标转让问题应该注意如下事项:1.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2.需提交公证书商标转让申请一般会要求提交商标转让人同意转让商标声明书的公证书原件。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果未提交商标转让公证书原件,商标局会给申请人一次补正的机会,如果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则转让申请会被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3.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转让人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若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将会对转让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4.防止转让人重复转让注册商标二、注册商标转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注册商标转让申请需要如下
    2023-03-12
    5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关于拆迁问题,应该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0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即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反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处理;未达成协议,也未进行裁决的,不能实施强
    • 辽源大棚房拆迁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2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衡水大棚拆迁补偿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4
      大棚征收如何补偿,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大棚拆迁属于地上附着物的拆迁,拆迁时,应当根据大棚当时的造价、使用年限,拆除之后给当事人带来的预期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 房屋拆迁补偿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应注意哪些问题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8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农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2、补偿谈判,必
    •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怎么签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7
      拆迁安置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子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权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期限内,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种房子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那么,购买第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