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大病职工的保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5:24:29 474 人看过

截至2021年12月,航空工业昌飞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现已报销职工自付医疗费达1028万元,惠及会员职工2132人次。对于在各年度内报销达到封顶线的18人次困难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病患职工的家庭困难和经济压力。2021年,累计为287人次职工办理报销达178万元,还对2名困难职工追加补助款27万元。

为有效改变职工因患大病和重病而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状况,切实提升职工幸福指数,昌飞工会在2016年建立了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这是在经市职工基本医保和企业补充医保结算后,对公司会员职工自付医疗费进行第三次报销,以此最大限度减轻病患职工的经济负担,从而构筑起扶危济困的医疗帮扶保障防线。

昌飞工会自启动职工医疗互助基金项目以来,有效践行了“人人享有保障,不因大病致贫”的服务宗旨,促推了公司帮扶解困长效机制真正落地见效。从2017年至2021年期间,共计为1826人次职工办理医药费报销达906多万元,其中,退休职工达1600人次,报销金额为629万元。

昌飞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的建立与实施,为职工构筑了抵御医疗经济重负的帮扶平台,有效解决了病患职工的后顾之忧,助推了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工会关爱职工服务体系建设。受益职工们表示,此举是为职工办好惠民实事的具体体现,彰显了“你帮我帮互相帮,大病重病有保障”的企业制度优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费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法对薪酬的规定
    1、反歧视工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是不可能自动消除的,需要运用政府机制和法律机制加以约束。(1)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任何雇主凡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有国籍不同而拒绝雇用和解雇某人,或者在就业报酬、条件、期限和待遇方面对某人进行歧视等,都是违法行为。(2)对就业和劳动报酬上的歧视行为,国家鼓励对违法雇主及其某一组织的歧视行为提出诉讼。(3)就主要的受歧视群体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2、女工薪酬福利权益保护广义的女工是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性管理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狭义的女工是指在企业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员工。在企业中,女性是特殊的劳动群体,在传统社会,因为种种客观和社会的原因,女工属于受保护的弱势群体,(1)公平付薪。对女工来说,享受与男子同工同酬的待遇是一种合法的权益。所谓男女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不分劳动者性别对同等劳动支付相同的劳动报酬。(2)平等享受
    2023-06-19
    142人看过
  • 未成年职工劳动保障解读
    1.什么是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哪些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去做?(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8)矿山井下作业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
    2023-06-05
    315人看过
  • 面对WTO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对策
    太原市社会保险中心王翠英劳动保障监察是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劳动保障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监察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证。加入WTO,由于中国的大门和国际市场大门的相互敞开,中国劳动关系和劳动力市场将发生重大变化,一是劳动关系渐趋国际化。主要表现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国际化以及适用规则的国际化。中国入世将进一步刺激外商在华投资的扩张。这种涉外劳动关系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要求中国劳动关系的运作符合国际运行的“游戏规则”和公认的国际劳工标准及惯例。二是劳动关系更趋势市场化。国有企业劳动关系面临市场化的重大转折。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从2000年起到2004年通过实行下岗与失业双轨关行,逐步到并轨运行,所有下岗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把“企业人”变为“社会人”,通过统一规范的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确立劳动力市
    2023-06-09
    308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劳动者看病期病假工资不得克扣
    在看病难、看病贵等话题广受热议之际,一些劳动者还表达了另一层担忧,即病假工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发出提醒,用人单位在员工看病期间克扣其病假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情况表明,在部分企业,员工一病休,工资就停发的做法时有发生,个别私营企业甚至规定病休一天,扣薪两天,或者把患病职工辞退。专家提醒,劳动者在看病期间的工资待遇不能克扣,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医疗期、本人工龄等来确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专家指出,这个医疗期,将作为确定待遇的依据,同时,企业不能在医疗期内辞退员工。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连续医疗期在六个
    2023-06-10
    174人看过
  • 职业病劳动者有权获得哪些保障
    问:职业病劳动者有权获得那些保障答: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职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活保障以及获得赔偿的权利。
    2023-12-18
    368人看过
  • 劳动法:工人权益保障
    工人干活受伤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工伤损害的赔偿数额,要依据伤情鉴定结果而定,如果造成伤残的,要依据伤残的等级确定赔偿数额。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023-07-02
    184人看过
  • 劳动法如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强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推动劳动定额定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利。一、职工没有休息休假权利的原因1、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中小型企业,由于管理制度等方面还不是很健全,经济实力也没有那么雄厚,同时担负着严峻的企业生存压力,所以一味的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只好尽量节约成本,这里的节约成本当然包括了用工成本,这就是老板们为什么想方设法用最少的劳动报酬来获取最大的劳动价值,大企业相对来讲则要好一些。2、劳动者处于弱势,维权意识差、维权成本高。处于工薪阶层的劳动者,一般来讲想法相对比较单纯,他们想得最多
    2023-02-17
    196人看过
  • 离职后检查出职业病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一、离职后检查出职业病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1.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确认与原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书/通知书等均可;3.要求原单位在本人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原用工单位不配合,拒绝申请,员工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以自行,在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5.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二、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什么职业病诊断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1.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资
    2023-11-27
    396人看过
  • 职业病病人保障
    被确诊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机构将发给其一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病人根据该证书以及国家的法律规定,享受国家相应的工伤保险或职业病待遇。除肺病患者有特殊规定外,其他种类的职业病的待遇与其他一般工伤待遇相同。对职业病病人保障应注意以下几点: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2?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却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当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
    2023-06-05
    462人看过
  •  女性职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
    该规定列出了一系列禁止女性职工从事的劳动,包括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等。同时,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怀孕期间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得从事一些劳动。此外,女职工生育享有产假,且在哺乳期间也不得从事一些劳动。禁止安排女性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经期、怀孕和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
    2023-11-09
    417人看过
  • 劳动保障制度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措施有哪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的劳动保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和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
    2023-07-03
    70人看过
  • 杭州大病医保保障对象有哪些
    杭州大病医保保障对象1.参加主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2.参加主城区(含区级,下同)子女统筹医疗的人员。3.参加主城区(含区级,下同)医疗保障的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或遗孀、下同)。温馨提示1.参保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或长住外地登记备案手续后,在主城区以外地区(限境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特殊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3.大病保险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参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023-05-29
    346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对拖欠工资的处理
    一、劳动保障部门对拖欠工资的处理劳动监察机构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形式发现违法行为→按照属权限范围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予以处罚;违法事实不存在或情节轻微且已改正,不予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拖欠工资劳动者的处理方法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三、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
    2023-04-30
    212人看过
  • 关注劳动合同立法:增强对劳动者的法律保障
    青海省总工会近日召开《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代表就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劳动者应享有加付赔偿权和劳动合同的签订等诸方面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们一致强调,劳动合同法应全面体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针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第33条,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裁减人员5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向本单位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的规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无论人数多少都必须事先征求工会意见,不应该设定人数界限,以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少代表还指出,《劳动法》第27条早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因此,劳动合同的立法应该与《劳动法》相一致。??与会代表还建议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第55条进行修改,在用人单位延期
    2023-06-09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费
    词条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医疗费
    相关咨询
    • 对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1、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4、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6、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
    • 给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劳动保障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疾病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注意:特殊疾病需要更多材料。例如:听力受损需提供电测听的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报告。
    •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 劳动保障怎样保护女职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劳动保护,具体解答如下: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劳动保障和职工假期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带薪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