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也称全面赔偿原则,是指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夫妻一方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确定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在人民法院无法查清受害人实际损失时,或者受害人直接要求按法定最低赔偿额进行赔偿的,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确定赔偿数额;
3、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斟酌裁量是要求法官确定赔偿数额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靠法官本身的法律意识和审判经验,仔细地分析和判断案情,反复斟酌处理和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案,以求公正、公平、合理,并精细、快捷地对案件作出裁判;
4、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是指对公民享有的精神权益损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1、在重婚情形下。重婚行为构成了夫妻间贞操义务的违反,主要会造成他方配偶精神上的痛苦。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至于物质上损害亦非不存在,比如,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另外,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亦应计算在内。
2、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侵犯的客体与重婚相同,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与后者造成的结果相类似。重婚造成的结果前文已有详述,此处不再赘述。
3、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至于精神上损害,同样应委之于法官依前文所列标准予以确定。
4、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下。虐待家庭成员的损害后果与家庭暴力情形下的损害后果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5、在遗弃情形下。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精神损害依上述规则予以确定。
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也应一并计算。因为这些费用是本不应发生,但由于一方配偶侵害行为导致离婚而产生。
如果在婚姻关系结束的时候,双方就过错的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的,同时没有过错的一方是有权向过错方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或者也可以要求更多一部分的共同财产,这都是合理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补偿性损害赔偿原则
278人看过
-
离婚后要求赔偿损害原则是什么
261人看过
-
分析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原则
98人看过
-
解析人身损害赔偿
401人看过
-
原则性分析间接损失赔偿
240人看过
-
基于原则的精神损害赔偿
121人看过
-
解析婚外恋的损害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8婚外恋的离婚损害赔偿对于由谁来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司法解释第29条给予了明确回答。29条规定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而在离婚情况下,无过错方只能向其配偶要求赔偿而无权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但是是否由于司法解释29条的规定,无过错配偶方就丧失了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了呢笔者认为在明知一方已婚却仍与其结
-
2022浅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0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进行一个具体的规定,而是会通过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因素如下: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七)其他情况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结束,那么,由此会产生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
-
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赔偿原则是什么,赔偿原则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1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①国家损害赔偿。 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3、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 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和解原则?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20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贯彻全面赔偿的原则。如果侵害人确实无力全面赔偿,或者全面赔偿后将会使侵害人及其亲属的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可以判决或者调解由侵害人延期或过分期偿付。 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一般应当参照本意见的有关规定正确确定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由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者受害人故意扩大的损失以及与损害无关的费用,不予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赔偿案
-
原则上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法律未明确规定。一般依据地区经济水平、家庭资金的多少、一方的过错程度、所造成的的后果来综合判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