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拒绝接受劳动能力评估,你能停止工伤福利的分配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03:47 263 人看过

1、劳动能力鉴定是获得伤残待遇的前提和基础,工伤事故发生后

员工的工伤情况较严重时,工伤员工有义务配合鉴定

,他应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残疾程度的必要程序。只有依法确定残疾等级,才能享受相应的残疾待遇。无伤残等级鉴定但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只能享受工伤医疗。对于不同的考核等级,员工可以依法享受不同的残疾福利,这也是对残疾员工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以达到残疾补偿与残疾程度相一致的效果。因此,受伤员工有义务配合伤残等级评估。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雇员滥用工伤权利,他们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例如,工伤员工的工伤已经治愈,但是,在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威胁下,员工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工伤保险福利的中止制度,以保障雇主的合法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二)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三)拒绝治疗(四)被判刑人被判处死刑。从某种意义上说,劳动能力鉴定制度也具有抑制工伤劳动者权利滥用的法律效力。在知道职工工伤已经治愈的前提下,当职工也要求享受伤残补助时,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拒绝出院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员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绝依法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是受伤职工享受残疾待遇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不同的考核结论,员工可以依法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这是工伤保险赔偿的公平合理体现。一些工伤工人为了获得更高的补偿,拒绝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他们的行为继续下去,将极大地损害雇主的利益。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本案中,蒋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以获得残疾补贴。用人单位依法有效约束了蒋某的行为,单位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在听证会后,仲裁机构还认为伤残津贴只能在伤残鉴定工伤赔偿后才能确定,蒋拒绝了伤残等级鉴定,所需的伤残津贴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正确的

案例介绍:

蒋是北京一家购物中心的服务人员,专门负责货物的清洁。蒋某与商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单位依法为蒋某缴纳了相关社会保险。有一天,当蒋用梯子清理货架上的货物时,他不能去现场,因为他不小心摔倒了。他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并停止支付工伤福利案例介绍:蒋是北京一家购物中心的服务人员,专门负责货物的清洁。蒋某与商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单位依法为蒋某缴纳了相关社会保险。有一天,江用梯子清理货架上的货物时,他不小心摔倒了,当场无法行走。该单位将他送往当地的保险协议医院。经医院诊断,蒋的腿部骨折经治疗后并不严重,伤势逐渐稳定。但是,蒋要求单位支付她2万元的伤残津贴,否则,她将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并拒绝出院。本单位依法向当地劳动残疾鉴定机构申请残疾等级鉴定。但是,蒋没有配合,因此残疾鉴定工作没有顺利进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雇主和社会保障机构拒绝支付相关超额费用。蒋提出异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伤残补助金和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经审理,仲裁机构认为,伤残津贴是工伤保险基金在伤残鉴定后支付的一种工伤赔偿金。蒋拒绝伤残等级评估,因此他要求的伤残津贴没有法律依据。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拒绝接受伤残等级鉴定,雇主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则应暂停支付工伤保险金,因此,它依法作出裁决,不支持蒋的要求

案例分析:

伤残等级评估是受伤员工享受伤残治疗的必要条件。当员工不接受伤残等级评定时,我们无法对受伤员工的伤残程度做出科学判断,也无法对受伤员工的伤害做出公平公正的赔偿。因此,法律规定,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也涉及到这一问题。我们以本案为例说明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摘要: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工伤待遇的权利,为了使工伤职工的工伤与获得的补偿相协调,《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伤残等级制度。员工严重受伤时,应依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员工可以根据不同的考核等级享受不同的伤残福利,这是工伤保险补偿公平合理的表现。法律赋予工人保护自己的权利,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允许工伤工人行使其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了四种情况,即他们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福利,这是对滥用权利的有效制止。因此,作为法官,我们建议当事人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积极把握权利的行使边界,否则会对权利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如果你缺勤三天,你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旷工三天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旷工几天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没有规定,但规定如果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退市和解雇,但最终结果是没有劳动关系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根据《劳动法》关于旷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一)无故扣发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的;(三)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四)未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
    2023-05-07
    227人看过
  • 如果你拒绝接受法院的付款命令呢
    如果你不满意法院的付款命令,你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216条受理申请后,人民法院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二百一十七条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监督程序,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自动失效,除非申请支付令的一方不同意提起诉讼,否则应将其转移到诉讼程序中。
    2023-05-07
    393人看过
  • 如果你不接受单位的处罚,你能不能仲裁
    1、如果雇员拒绝接受雇主的处罚,是否可以进行仲裁?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处罚不服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发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请求有关部门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
    2023-05-31
    410人看过
  • 如果你拿不到工资,劳动局能帮你吗
    1、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劳动局核实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赔偿:(一)无故扣减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不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第二,劳动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才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制定城乡就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023-05-07
    51人看过
  • 如果征收方说不给你补偿,你能接受吗?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是让很多被征收人头疼的一件事。那么在收到这份文书时,被征收人应该做些什么,才能起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作用呢?即明拆迁律师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这个问题。为什么原本住了很多年的房子突然变成了违建?在征地拆迁正式开始之前,相关部门会依法对拟征收的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的确权情况进行调查。这时候很多拆迁房可能就会被调查出在权属上存在争议,或者在产权登记方面存在问题。有被征收人朋友反映,自己的房子住了很多年都没问题,可是拆迁开始后有人来说房子是违建,有时候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即明拆迁律师要说的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征收方经过初步的调查后说房子可能是违建,不能直接导致房子被无补偿拆除的结果。在依法进行的拆违程序中,被拆迁人有多个权利救济机会,可以依法提出异议,证明自己的房子合法。收到限拆决定,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提出反对意见“限期自行拆除”往往是依法强制拆除的前奏,当收到这份
    2023-06-22
    128人看过
  • 如果你拒绝承认工伤怎么办
    如果你拒绝承认工伤,如果你不接受该怎么办?需要准备:答辩状、证据清单、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有关材料,如果工伤部门不承认工伤,并且没有说明理由,该怎么办?如果工伤部门不承认工伤,并且没有说明理由,可以请求作出不予承认的书面决定,然后起诉法院。2.《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作出受理或者驳回的决定;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充材料后,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如果决定不接受申请,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一)《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时间、地
    2023-05-07
    316人看过
  • 如果你因工作疏忽而受伤,你还能申请工伤吗
    因工作不慎受伤的,你还能申请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因工作不慎受伤的,你可以申请工伤,应认定为工伤的法律情形有七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而意外受伤(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结束工作时意外受伤
    2023-05-07
    318人看过
  • 你能不付工资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吗
    你能不付工资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吗?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辞退义务。否则,即使有证据表明雇员拒绝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雇主仍然必须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就辞职,你能报警吗如果工人辞职,而雇主不支付工资,工人可以报警,但警察总局不会处理此事。工人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雇主支付其拖欠的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而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从就业第二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的期限为您离职后一年。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带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许可证或工作卡(最好加盖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单、考勤记录、社会保险支付记录、同事证词(对于休假和工作的人),由您的姓名、公章或老板签字的视听记录或其他书面材料等(有加盖公章的工作许可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您姓名和公章的文件,以及足以证
    2023-05-07
    57人看过
  • 如果你不接受征地拆迁补偿,你能请愿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服的,通常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其他法律途径无法维权时再办理信访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对信访进行登记,并根据情况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对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应当通知申诉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报告。申诉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申诉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诉。(2)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办理和决定的信访事项,移交有权办理的行政机关处理;遇有重大紧急情况的,及时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移交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一份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
    2023-05-31
    432人看过
  • 如果你在重审结束后拒绝接受怎么办
    如果再审案件按照一审程序审理,你可以对再审决定提起上诉。如果再审案件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意,没有办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可以上诉;第二审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或命令具有法律效力;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维持原判的,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再审。也就是说,此时,系统内的救济措施已经用尽,但可以寻求一些系统外的救济,如向法院、检察院、法院提起上诉或请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依照审判程序审理案件后,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监督程序如何做好民事再审案件的调解工作
    2023-05-07
    236人看过
  • 如果你自愿辞职,你还能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国《劳动法》第28条,如果劳动合同因下列情况终止,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第一,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二,非过失解雇劳动者,包括三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方,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在依法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需要裁减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法院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支付补偿金:1。暴力以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2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无故扣减或拖欠三克工资和工时报酬4拒绝支
    2023-05-07
    390人看过
  • 如果建筑合同无效,你能申请评估吗
    1、如果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能否申请评估如果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则工程施工有效。如有工程纠纷,可申请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纠纷案件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该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如果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合同无效,且该建设项目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应得到支持,按下列情况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发包人对不合格建设工程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以固定价格结算工程价款。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本案的部分事实有争议的,只能认定争议事实,但争议事实的范围不能确定的除外,或者双方要求认定全部事实的除外。项目附属关系的形式是什么?承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尤其是
    2023-05-07
    155人看过
  • 如果你拒绝接受省高等法院的重审怎么办
    1、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不服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作出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本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发现本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审判以外的其他司法程序中法官的违法行为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意见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二)人民法院逾期不裁定再审申请的;(三)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明显
    2023-05-07
    134人看过
  • 接受专利后你能找到它吗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专利技术。专利技术的开发不容易,审查也不容易。通过考试的过程很复杂,而且往往很长。对于许多迫切需要使用专利号的研究人员来说,这是一个特别痛苦的时刻。因此,许多参与审查的小型合作伙伴都会有这样的问题:他们在专利被接受后是否可以被查询事实上,不同类型的专利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被查询。根据专利法,专利申请的审批分为五个阶段(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际审查和授权)1。受理阶段:在此阶段,申请人将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专利局审查确认申请文件后,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如果审查不合格,将发出驳回专利申请的通知。初审阶段:该阶段的整个过程是保密的。有关单位将确定该专利是否属于专利法的范围,专利申请的内容是否充分。如果通过考试,将发布符合性通知。出版阶段:这是一个长期链接,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申请人提出提前发布,可立即进入宣传准备程序,整个过程约需3个月。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前提出公开申
    2023-05-07
    1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你能告诉我在施工现场受伤后如何评估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5
      如果在工作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属于工伤.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二)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
    • 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是否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法律依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和基础。工伤职工应积极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在接受了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得到其相对应应该享受的补偿待遇。若工伤职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将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十条第
    • 你能接受你的中层领导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中层领导辞职是可以接受的,也需要大气量一些,不在一起共事,做做朋友也是可以的,说不定以后还因为有一起共事的经历和友情,还能互相帮助。
    • 如果你是再婚的话,那再婚aa制你能接受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6
      这个不必盲从跟风再婚aa制,一定要根据自己婚姻双方及外部环境的情况,因时因人而异。婚姻中如果有一方没有足够稳定的经济来源的话。哪怕是相对较弱的一方心甘情愿,这样做仍然是有损于婚姻和谐和家庭美满的。
    • 2022年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会被停止享受工伤待遇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8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所必需的,是工伤职工获取伤残待遇的前提和基础。工伤职工有配合鉴定的义务,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的必经程序,只有确定工伤残等级才可以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没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而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只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则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