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日期是否有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21:32:44 237 人看过

租赁合同日期是有限制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一、成立分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在租赁日期之后是否可以签署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内容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可按用途分为居住用和商用两大类,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在租赁日期之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
    2023-11-09
    116人看过
  • 租赁合同以签约日期还是租赁开始日期为准
    1、合同没有写明何时生效的,则三房签字完毕即生效。2、合同注明何时生效的,以注明的时间为准。一、劳动合同期限怎么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日期除外。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应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小时完结为准,有工作任务的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为准。二、劳动合同订立时间自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一般从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开始。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日期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计算。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截止日期时间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小时完结为准。三、解除劳动合同书应注明什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注明: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3、人单
    2023-06-26
    103人看过
  •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可以签订吗?
    分公司不可以签订租赁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如下区别:1、法律地位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
    2023-03-11
    93人看过
  • 租赁合同甲方签字是否有人数限制?
    租赁合同甲方可以两个人签字。法律并没有限制合同签订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没到甲方违约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是出租方违约,应该双倍返还租房押金。举例:如果租房合同未到期想退房的违约的情况,房东与房客订立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房客想提前终止合同,如果双方在合同内,若约定房客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则房客只要依约通知,就可提前终止合同。如双方合同没有相关条款,房东可以要求房客赔偿提前解约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
    2023-07-06
    172人看过
  • 租赁合同时限的限制与合理性
    因为客观情况总是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不动产,其价格可能会因一个国家的经济形势变化而大起大落。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超出年限部分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合同到期可以续期,续期期限不得超过20年;续期年限不与之前的租赁期限累计计算。合同有效应当具备有效要件,如下: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租赁合同出于意思真实表示;3、租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
    2023-07-03
    428人看过
  • 公租房合同期限限制
    公租房签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多长时间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劳动者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
    2023-07-19
    198人看过
  • 分公司有营业执照签合同是否受限制
    一、分公司有营业执照签合同是否受限制?分公司有营业执照签合同是不受限制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
    2023-06-02
    326人看过
  • 租赁公司车辆是否有限报废年限?
    有,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已注册机动车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可以延迟吗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不可以延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规定,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
    2023-07-17
    490人看过
  • 押金是否受租房合同期限限制?
    租赁合同未约定定金的性质和规则的,定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退还。当事人支付留置权、保证金、保证金、合同保证金、定金、定金,但对定金的性质没有约定,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关系解除、承租人腾退、清点、清偿之日,将定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人。租赁期间如有财产损失,应扣除定金,扣除财产损失后退还定金。房子合同没到期可以退押金吗一、房子合同没到期可以退押金吗1、房子合同没到期是否可以退押金,需视情况而定:(1)房租合同未到期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退回押金的;(2)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
    2023-07-01
    120人看过
  • 租赁合同是否可以限制经营范围
    一、租赁合同是否可以限制经营范围租赁合同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可以对经营范围进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租赁合同是否允许转租根据民法典规定,经出租人同意,租赁合同可以转租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
    2023-06-17
    235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自动续租20年,是否有效
    对于“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的约定应认定无效。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对租赁期超过20年的,只是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在租赁期未满20年时,该租赁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以任何形式规避最长20年租赁期限的约定均属于无效。对于超过20年期限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合伙或者承包经营等方式,但依法不享有承租人所享有的买卖不破租赁的特权。律师补充: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所移转者仅为债权性质的使用收益权,在租赁关系消灭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如允许租赁合同存续期限过长,一般的租赁物均会损耗殆尽,势将影响租赁物的返还,与租赁交易的初衷相悖。当事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意图使租赁合同继续存续的,可于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或之时续订租赁合同但新的定期租赁仍须受20年的最长期限
    2023-05-06
    23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开办公司的租赁合同期限多久
    一、民法典中开办公司的租赁合同期限多久1、开办公司的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二、是否可以进行转租1、根据民法典规定,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2023-06-19
    362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处理办法
    公租房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退房或续期。在合同到期前三到六个月,承租人需递交个人证件材料、家庭情况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社保公积金情况材料。初审合格后,相关部门会上报房管局复核。复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发布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与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合同。当公租房的租期届满,合同到期时,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退房或续期。承租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前三到六个月向公租房管理部门递交个人证件材料、家庭情况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社保公积金情况材料;初审材料合格进行受理,核实无误上报房管局复核;复核通过发布公告,经过公示期与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合同。 办 理 公 租 房 合 同 到 期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租房合同到期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进行办理。这些材料主要包括:1. 房屋租赁合同:这是公租房合同有效的重要依据,应当保存好并提交给相关部门。2.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审核
    2023-09-05
    334人看过
  • 非全日制合同与全日制合同的最长期限分别是多少?
    无限制,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规定,只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非全日制工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多重劳动关系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之一,也是国家极力推动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目的之一。但《劳动合同法》又规定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限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滥用订约权。非全日制合同有试用期吗?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
    2023-07-07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期限有哪些限制,租赁合同期限最高限制是多长时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2
      租赁合同期限的限制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其超过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续订租赁合同,自续订之日起长期限为20年。按照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 需要签订合同了,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日期没有写还有效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
    • 合同对租赁期限有限制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2
      租房签合同一般不超过二十年即可,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租房合同上约定租赁日期是否有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09
      1、房屋租赁合同从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 2、合同明确约定生效时间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生效。 3、《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4、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租赁土地公司和租赁合同的日期有什么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