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8:44:21 390 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前一项手段取得的;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及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主观上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失等。认定方式:

1、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

2、未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以盗窃、贿赂、欺诈、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3、其他认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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