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在大陆公民与港澳台之间的办理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09:50:46 86 人看过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但适用诉讼离婚。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达成协议;原结婚登记必须在中国内地办理;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必须共同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关办理。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涉外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一、涉外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能在国内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二、涉外离婚案件是否可以调解

涉外离婚案件可以调解。调解是在离婚诉讼中必要的前置程序。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三、涉外离婚如何委托律师

涉外离婚委托律师的方式: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法律规定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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