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规范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8:10:24 398 人看过

省建设厅昨日下发了一项旨在规范我省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有关房屋强制拆迁依据、补偿标准测算依据等敏感问题要在听证会上重点陈述。

据悉,这是继2006年我省出台《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对强制拆迁听证会做出的进一步补充规范。通知指出,在申请房屋强制拆迁前的听证会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听证主持人不得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本部门办理该强制拆迁申请所涉及行政裁决案件的承办人担任。

在听证过程中,负责办理行政裁决案件的工作人员应当就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过渡周转房是否落实及是否符合实施强制拆迁的条件等进行重点陈述。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会上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依据。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写出听证报告,提出听证建议,连同听证笔录、听证申请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一并移交行政裁决工作机构审查;再由行政裁决工作机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提交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最后再作出是否申请强制拆迁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永丰举行首例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
    4月25日,应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永丰县人民法院就被申请人解初发房屋实施强制拆迁举行了听证会,对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听证审查。这是该院首例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听证会。被申请人解初发有两栋私房正好位于该县天诚步行街消防南通道上,天诚步行街由江西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公司)竞买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自2004年9月立项批准开发建设至2005年6月,规划区内已拆迁土地面积6308平方米,被拆迁单位2个,拆迁户20户。经过拆迁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到目前已有19户均与腾龙公司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唯有被拆迁人解初发至今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拒不搬迁。腾龙公司向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拆迁申请,县房地产管理局依法作出拆迁行政裁决书。由于被拆迁人解初发未能在永丰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动履行搬迁义务,县房地产管理局对解初发房屋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为提高司法
    2023-06-08
    351人看过
  • 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做好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建设部于2003年12月30日印发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建住房〔2003〕252号,以下简称《裁决规程》)。《裁决规程》明确和规范了拆迁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程序,对于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有着重要意义。现将《裁决规程》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贯彻执行建设部《裁决规程》,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工作,实行区、县政府负责制。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控制行政强制拆迁总量,防止矛盾激化。
    2023-04-23
    17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及听证法律实务
    [内容提要]拆迁问题是社会敏感问题,本文试图从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意义、条件,以及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内容、程序等方面,探析合法拆迁的具体法律实务,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希望能为司法实践提供帮助,追求合法的行政强制拆迁途径。[关键词]拆迁行政强制司法强制听证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如今在各地的城市化进程与城市改造中成为一个沉重话题。近几年来,由于强制拆迁所引发的大量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频频发生,正不同程度地威胁着这些城市的社会稳定。这些城市暴露出来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国家和各地方制定完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法律制度时重点考虑的方向。如本文讨论的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的相关问题也是热点之一。当前,我市的城市房屋拆迁正不可避免地进入强制拆迁阶段。为避免行政强制拆迁权力的滥用,在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根本利益,我市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正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并决定在已着手修订的《
    2023-06-08
    16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代理词简述
    尊敬的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作为其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的代理人,我经过详细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进行法律分析后,认为市建设局做出的BY建拆裁字(2008)第7号拆迁裁决书是无效的,房屋拆迁程序是违法的,同时认为有关部门目前依法不应对范jz的房屋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具体代理意见如下: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在程序上违法市建设局在行政裁决前,没有依法告知被拆迁人有关程序性权利。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在被拆迁人根本不认可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市建设局完全应该依法告知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中有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程序。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可见,不管被拆迁人是否同意对评估报告复核,市建设
    2023-07-05
    11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前能参加听证吗
    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之前,应当进行听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听证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和补偿安置标准的计算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措施能听证吗不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由于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紧急性,所以不具备举行听证会的条件。《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
    2023-08-08
    427人看过
  • 城市房屋强制拆迁通知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一条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
    2023-04-27
    323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程序是指城市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与其它行政强制执行相同或相通的执行程序。从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告诫告诫是指当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向相对人发出通知,要求和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措施。房屋拆迁中有权做出告诫的行政机关包括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即区拆迁办或区房产局、做出拆迁纠纷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即市房产局和由政府授权行使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即行政执法局,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无权做出告诫。相对人收到告诫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对相对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应当记录在案并进行复核,给予答复。相对人提出的事实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2.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对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实施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在房屋拆迁中,做出拆迁纠纷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是
    2023-06-13
    126人看过
  • 房屋拆迁规范:黑河市城区
    黑河市城区房屋拆迁暂行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5-07生效日期:2003-05-07发布部门:黑河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二三年五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黑河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拆迁承办单位是指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拆迁承办资质的单位。估价机构是指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拆迁房屋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第四条黑河市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以下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房屋拆迁工作实施
    2023-07-02
    490人看过
  • 南京市首次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公开进行
    【南京日报报道】昨天上午,被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鼓楼区铁路北街155号一户居民代表与拆迁实施单位负责人坐到一起,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司法局、监察局、街道、社区、新闻媒体等部门人员旁听下,就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两个小时的陈述和辩论。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在我市尚属首次。拆迁户:补偿价格太低中国互联网络调查问卷抢注旺铺得超值礼物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夏季房展6.24国贸开幕铁路北街鼓楼区段拓宽总长700米,涉及拆迁居民345户,工程从去年5月2日开始至今,大部分住户拆迁完成,剩余的对工程有直接影响的住户还有2家,铁路北街155号住户就是其中之一。两层楼、100多个平方少说值90万,但评估价格只有17万多,155号沈姓户主的儿子和女婿作为代理人出席听证会辩论,他们表示,房子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拆,主要是因为在补偿方式和价格上与拆迁实施方差距太大。地处沿街,155号住户一直开着连家店,拆
    2023-07-05
    7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抵制房屋强制拆迁
    拆迁案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
    2023-07-05
    234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范围
    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的范围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听证程序可以由行政相对人申请,也可以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组织进行。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进行听证的范围。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主要包括当事人申请,申请应当在三日内提出。听证由行政机关准备举行,并且应当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在案,以确认受处罚的当事人行使了要求听证的权利的事实。(2)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当着
    2023-06-12
    437人看过
  • 陈忠江诉市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案
    【案情摘要】原告:陈*江被告: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政府新民市是沈阳市下辖的县级市。2006年12月,新民市政府发布通告,告知市政府决定对城区东郊路进行拓宽改造。次年4月,再次下发通知,明确具体的改造路段及拆除范围,同时承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偿。新民市阀*厂的下岗工人陈*江于1993年所建的80平方米门市房,正处在这一拆除范围内。2007年5月14日,新民市政府责成新民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其他一些相关单位,对陈*江的门市房进行了强制拆除。当时,门市房内有机器设备、生活用品、动力电等,陈*江称“这些物品有损坏”。同年10月,陈*江与新民市城管监察大队签订《城市道路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获得17万元补偿。不过拿到钱后,陈*江认为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补偿协议确定的补偿单价不合理。去年6月19日,他向沈阳中院起诉,请求确认政府违法,责令赔偿经济损失79万余元。【裁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定新
    2023-04-27
    377人看过
  • 拆迁强制听证通知
    仙游县鲤南镇仙安村仙连组27号(即仙连33-1、33-2、33-3号)的房屋被列入仙游县鲤南48#地土地储备项目拆迁范围内。由于该房屋产权人下落不明,拆迁人仙游县土地储备中心于2009年8月5日在《福建日报》刊登公告,请该房屋所有产权人携有关产权证件前来洽谈房屋拆迁事宜,我局也于2009年9月14日把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但至今没有相关产权人与拆迁人联系洽谈房屋拆迁事宜。根据拆迁人仙游县土地储备中心的申请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房屋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听证时间:2009年10月23日上午9:00地点:鲤南镇人民政府四层会议室主持人:陈良金记录员:吴慕芳听证由房屋拆迁当事人、被拆迁人代表和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国土、规划等有关单位、基层群众组织代表参
    2023-07-05
    386人看过
  • 设立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主体的必要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2001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是整个城市房屋强制拆迁法律体系中的两大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各地在城市房屋强制拆迁中,由于立法授权上的缺陷,导致行政强制拆迁在执行主体上的空缺,使此类行政案件的执行只局限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一种途径。这就要求我们的立法机关,尽早授权于行政机关,依法组建或落实实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的部门,健全执法主体,真正使《条例》具有可操作性。?一?设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是构筑城市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法律体系的需要。《条例》勾画出了城市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法律体系的基本轮廓,完善了行政功能,强化了司法职能,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有权行使强制拆迁的行政机关,认为自己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正确的,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当运用行政手段无法实施强制拆迁,可通过
    2023-07-05
    44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二次行政强制拆迁如何进行听证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4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的流程是:征地拆迁中,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众意见及时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的人必须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
    • 行政强制拆迁前能参加听证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9
      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之前,应当进行听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听证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和补偿安置标准的计算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强制拆迁,是否违法?如何强拆?拆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07
      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强制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
      可以强制拆迁的规定如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20日发布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
    • 行政强制拆迁如何进行听证,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0
      行政强制拆迁进行听证的流程。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关于行政强制拆迁如何进行听证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