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中承运人有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9:22:54 252 人看过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因此,由于机器放置的原因而产生的货物毁损责任在于承运人(驾驶员)。

只有在装运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液化气体罐车、整车运输的爆炸品、氰化物、砒霜以及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如起爆器材炸药、气体放射性货物、四级放射性货物和带有辐射源的仪器、仪表、器械需要派押运人。

押运人的职责在于:对押运的货物应负责采取保证货物安全的措施,如发现所押运的货物有腐烂、变质肩伤、损伤等现象,应立即向承运人提出声明,由承运人协助妥当处理。

一、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

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托运人的过错;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责任的;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货物的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

赔偿的价格由交通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价格计算。

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

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次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十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内处理。

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运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违约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第八百二十四条也同时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八百二十三条应是无过错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只要伤亡不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不能证明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就是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理应保证旅客在运送过程中免遭各种损害。况且,运输工具是在承运人掌管、指挥下运行的,承运人对运输过程的情况更为了解和掌握。从某种意义上讲,旅客的人身安全全托付给了承运人。因此,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
    2023-05-04
    417人看过
  • 承运人的责任在海上运输合同中有哪些?
    海上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有如下:1、承运人的适航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2、承运人的管货责任;3、不得不合理绕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本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海上运输合同常用版<p>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2023-07-03
    451人看过
  • 海上货运合同中承运人是否有提货义务?(二)
    收货人不当然的成为提货义务的主体1“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是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遵循合同相对性的要求,实际上,单纯的海上货物运输关系不足以导致“约束第三人性质”。因此收货人不当然的承担提货义务。2买卖合同与运输事同的衔接和区分。认为收货人当然的成为提货义务主体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收货人经常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根据买卖合同和调整买卖合同的法律,买方有提取货物的义务;运输合同从属于买卖合同,应该和买卖合同衔接。这种观点强调买卖合同和运输合同的协调,但把两种法律关系混为一谈,把买卖合同的当事方义务及运输合同相提并论。提单制度对确定收货人承担提货义务的影响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法律直接规定承运人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2023-06-09
    216人看过
  • 承运人责任范围:合同责任是否包括承运人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2、通知义务。《民法典》第830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通知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法定义务。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4、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运输合同承运人是否卸货1、以双方约定为准,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2、法律上对运输合同承运方是否负有卸货义务并无规定。《民法典》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一十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
    2023-07-07
    218人看过
  • 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责任有何规定?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前款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就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在装船前和卸船后所承担的责任,达成任何协议。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律师补充:货物未能在明确约
    2023-05-07
    365人看过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商法》规定,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基本责任:1.承运人的适航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2.承运人的管货责任。3.不得不合理绕航的责任。承运人的免除责任: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2.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造成的除外。3.天灾。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意外事故。4.战争或武装冲突。5.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司法扣押。6.罢工、停工劳动受到限制。7.在海上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10.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不清。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非由于承运人或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
    2023-06-15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承担什么责任?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哪些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
      承运人的义务 1)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
    • 承运人怎么应对货运合同的责任免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
    • 货运合同上怎么规定托运人承担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3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指拥有知情权的主体要求相对主体履行与之相关的告知的义务,这种告知义务可以是约定的,也可能是法定的。违反告知义务通常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告知不实,即误告或错告;另一种是应告知而不告知,包括隐瞒和遗漏。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 货运人有责任把货运合同寄到客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托运人有责任担任货运合同的履行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