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特征
1、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2、时效性。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3、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4、财产性。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5、类别性。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商标禁用权受到限制是因为商标权只是一种有限的垄断权利。商标的垄断权利不是绝对的,不能认为注册为商标的文字就成为商标权人的私产。权利人不能凭借其专用权而禁止他人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登记为字号,亦不能禁止他人正当地使用该字号。只有在他人不当地利用或攀附在先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和商业信誉,从而损伤或破坏商标的识别功能时,商标权人才可以禁止他人使用字号。换言之,只有消费者在字号与商标分别指向的经营主体、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之间产生或可能产生混淆时,才有禁止字号使用的必要。如果消费者不可能发生混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则认为这种使用字号的行为属于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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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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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字号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侵权如何维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1如果发生了注册商标侵权行为后可以要求双方协商或者是到工商投诉以及诉讼等方式来维权的,在发现了任何的侵权行为后受害人也是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立即进行道歉,同时也要消除造成的不良影响,当出现了侵犯名誉权行为后也是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这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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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企业商标使用管理制度是如何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6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企业要不断提高商标意识,学习和了解商标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规定,积极主动地制定商标管理制度,对商标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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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商品是如何规定商号使用权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3商号应与注册企业名称相同,商主体有权独占使用其商号,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或非法使用。企业使用名称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他企业使用商号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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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有哪些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9商标企业字号侵权的认定标准是,被告应当是出于主观恶意,即试图损害商标权人利益的角度将原告的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使用的对象应当是与原告所生产或者是销售的类似商品或者是产品之上,要使消费者能够将两者混同,在这多个条件下作用,被告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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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字号和商标一起使用也侵权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0商号权和商标权也都是属于知识产权中的一部分,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呢。 如果是单纯的在先使用,并没有侵害他人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那就没有任何问题,可以放心使用,不必担心。 如果您虽然是在先使用的企业字号,并且主营产品也和他人的商标相同,也一直用的企业字号做的宣传,建议您乘早修改,这样做容易导致公众误认,对方要是起诉就涉及到了侵权,或者您使用别的商标,这样就不会引起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