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我单位到一家军队事业编制的检测维修部门检测一台仪器设备,但对方开具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部往来票据,此种票据能否做为合法有效凭据在税前扣除?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2008年第50号)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1号)中“对外有偿服务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的规定,武警、军队对外出租房屋、提供有偿服务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的《军队票据管理规定》(〔1999〕后财字第81号)第二条和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票据,是指军队单位在业务往来结算,价拨装备、被装、物资、器材,提供服务等非经营性经济活动中,开具的收款凭证,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军队在地方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的保障性和福利性企业,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票据管理规定执行。”
因此,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军事单位对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样具有纳税义务,并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核定审批的发票,而军队内部往来票据只能用于军队单位内部非经营性经济活动中。贵单位取得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部往来票据只能用于军队内部非经营性经济活动,不属于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发票,不能做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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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的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从所得税角度,发票应在开具日期所属年度,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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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和发票是否能作为凭证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2一、发票、收据都可以作为凭证。收据只能用于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可以作为凭证。发票用于购物和服务有关方面的可以作为凭证,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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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与收据可以用来做发票凭证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可以。发票用于购物和服务有关方面的可以作为凭证。发票只能用于企业和个人、企业和企业之间交易费用的票据,不能用于涉税费用和成本的证明书。收据收到的钱只能是往来的钱,收据收到的钱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和收入,只能作为收据收到往来的钱的证明书,收据不仅是收据收到的钱的证明书,收据收到的钱也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和收入,也就是说收据是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收入的原始证明书,对于顾客要求不同的证明书,这是根据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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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票据属于现金往来结算票据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9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其他财政票据三类,"非税收入类票据"有"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种;"结算类票据"只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种,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其他财政票据"有"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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