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09:02:29 162 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等变相提高房价。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假按揭、赎楼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进行或协助进行虚假房屋交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不得挪用或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违背房地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高估骗贷。

各银行业机构要切实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健全合作退出机制,通过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选聘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避免信贷及道德风险。对于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前述违法违规问题的,各银行业机构应立即终止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纠正前不得拨付后续信贷资金或增加新的授信。各银行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与2年内受到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处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合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

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各银行业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差别化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成都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部门适时对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严肃问责。

二、严格住房贷款合法性审查

各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小额贷款相关文章
  • 房产中介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有些房产中介不申领营业执照就开展业务,所发的名片、所发布的广告宣传,只有所留的电话可以联络到其人,如同打游击战一般。遇到问题,则无音无讯了。还有些房产中介为了税收或注册等问题,在经济园区注册而在市区进行营业。按照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非注册地营业必须在营业地工商部门再进行注册登记并备案。但不少公司未按此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却又在正常营业。根据工商部门所发放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咨询与房地产经纪有很大的区别。房地产咨询是无权进行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而房地产经纪则可根据其注册资金及申请的范围从事房地产咨询、租赁、买卖等交易。但是在现实交易中,人们往往忽略或不了解这个区别,而某
    2023-06-10
    379人看过
  • 严格规范征地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尽管各级政府的征地工作从本质上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但是整个征地工作的程序必须要是公开透明的,才能够防止职务犯罪和贪污腐败这些犯罪行为的滋生。民众也需要切实的了解了征地程序以后,才能够更好的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的。但是规范征地程序,这不能仅依靠于工作人员的自律,国家制定的严格规范征地程序的办法是需要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的。严格规范征地程序的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05〕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征地是指征收土地。征地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批准。征地程序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执行。第三
    2023-06-03
    60人看过
  • 房地产中介主要行为规范有哪些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当书面说明:机构的备案、年审情况;房屋的权属、面积、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赁、使用限制等基本情况。(二)房地产中介业务,由所在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三)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方式、期限;中介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受委托业务转拖给其他中介机构。(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应在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收费应开具发票,依法纳税。(六)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只能在一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执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聘用无资质、资质未经注册或未经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
    2023-06-10
    82人看过
  • 严格规范单位犯罪范围
    认定单位犯罪,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必备的条件:(1)以单位名义,出于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之趋动。单位组织成员或一般自然人盗用、假借单位名义实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对于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全部归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私人所有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2)由单位意志决定的,这是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对这一点,在许多学者的观点中都作了肯定,但对此,通常的理解为经单位集体讨论或单位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将这种理解作为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并未概括出单位犯罪类型的全部情况,其弊端是:首先,难以划清单位自身与单位代表或单位成员的犯罪界限。因为按这种观点,所谓单位犯罪和单位代表或单位成员将单位作为道具加以利用而实施个人犯罪就没有区别。按此观点,单位代表或单位成员的意志直接转嫁给单位自身,成为单位的犯罪意志。那么,单位犯罪的范围是应该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单位领导人为单位利
    2023-08-18
    246人看过
  • 天津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
    日前,天津市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地产经纪活动,要求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近期出台,之前经纪机构自行制定的文本将不再使用。经纪资质每两年全面检查一次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登记名册等材料,到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市国土房管局重点对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和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市国土房管部门,每两年对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换发《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并在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对检查不合格的经纪机构,要求立即整改,逾期三个月仍不改正
    2023-06-10
    416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关联交易行为作出严格的规范
    原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新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侵占公司利益。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增加理由: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实际控制公司的人利用关联交易掏空公司,将上市公司变为大股东提款机的现象时有发生,侵
    2023-06-09
    317人看过
  • 严格规范广告活动
    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和监管实际,取消对广告经营者的行政许可,仅对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站进行广告发布登记。二是根据实地调研和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明确广告主确保广告真实的责任,规定广告主应当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并对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广告主依法应当提供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而不提供的,视为广告内容不真实。三是完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者的行为规范。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审查管理制度,配备广告审查人员。要求广告荐证者在广告中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推荐、证明应当基于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查验广告主依法提供的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禁止广告荐证者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明确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荐证者不得为有关广告提供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和进行推荐、证明。四是增加专条
    2023-08-17
    489人看过
  • 严格规范土地征用目的和程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土地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土地征用制度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关系极大,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极大,因此土地管理制度的各个环节都应引起高度重视。我国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相对于1986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来说,在土地征用补偿方面已有了不少进步的地方,为土地征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实际情况表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中仍暴露出不少不足之处,亟待完善。首先,必须加强对土地征用的公共目的严格要求,做到土地征用真正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土地为公共目的而征用,这已是常识和共识,也为各国立法所确认。土地征用的真实目的是否是公共利益,成为评判一项具体土地征用权是否合法的惟一标准。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征用称之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使这项公共目的的外延过于宽泛,标准过于笼
    2023-04-23
    237人看过
  • 房产经纪管理办法出台中介行为规范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1年4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该《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一、中介主要是收取佣金或报酬,不得赚取差价这是一起居间合同纠纷。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属于居间人,负有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的义务,营利方式主要是收取佣金或报酬,不得赚取差价。而在本案中,介机构在居间过程中向交易双方隐瞒对方的真实报价,造成
    2023-04-11
    368人看过
  • 常熟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
    近年来,房地产经纪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为盘活存量房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如经纪机构备案率低、经纪行为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低、房地产交易纠纷时有发生、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损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房产管理处通过严格从业资格管理、建立网上监管系统、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等,多措并举,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整肃队伍,严格机构备案针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大量不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人员从事业务,房管处经常开展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减少行业内的不合格人员。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建立无证中介档案,督促其申请备案,引导其走正规化的道路。并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的醒目位置,及时公布常熟市备案机构和经纪人的名单,接受各经纪机构和老百姓监督。至今年3月,全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经苏州市住建局备案的各类房地产中介机
    2023-06-10
    268人看过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情形有哪些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情形有哪些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于本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包括哪些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①、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②、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
    2023-06-17
    72人看过
  • 山西省将规范四类房地产市场行为
    山西省住建厅介绍,今年将开展专项房地产市场检查活动,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等方面的行为,其中包括物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行为。具体来说,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我省将重点整顿和规范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行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以及商品房交付后,不按照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等行为。对房地产交易,重点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违规收取定(订)金、预收款的行为以及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全部房源及价格、未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等行为。对物业服务,重点检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的行为以及物业收费未登记备案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行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重点检查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履行备案手续、超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行为,房地产
    2023-04-22
    260人看过
  • 对房地产经营不平等格式条款说“不”
    2008年3月上旬,消费者章某等三人到诸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他们三人分别从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楼盘购得同一单元的商品房,因产权登记面积比购房合同约定面积少6平方米,超过法律规定的总面积3%的误差上限,他们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合同欺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一致申请主张权利,要求房产商退还多收购房款并返还多收房款利息,并要求对缺少面积超出3%绝对值部分予以加倍赔偿。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当即约来该房产商代表,要求纠纷双方先予以协商。在消费者与房产商协商过程中,房产商辩称已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其中的第五条第四款第1项前打上×的标记,做了否定的约定,并在该条的第2项双方自行约定栏上已经注明:住宅地上贮藏室,建筑面积最终按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测为准,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总金额按实测面积调整等内容,故不需承担赔偿责任。而消费者章某三人则不约而同对该《商品房
    2023-06-08
    455人看过
  • 如何填写房地产转租的经营范围
    1、如何填写房地产转租的经营范围如何填写房地产转租的经营范围,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如果不明白,可以咨询工作人员或律师。第二,房屋转租的条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1)应当订立转租合同。(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约定转租条款,但无论是否约定转租条款,承租人都必须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3)附转租合同,其约定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约束条件。首先,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但经双方协商同意的除外。其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和承担转租合同约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的主要限制是转租合同必须得到原出租人的书面批准。那么,为什么要规定房屋转租的这一限制条件呢?其根本原因
    2023-05-07
    308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性消费贷款。贷款金额一般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理过程一般需要担保。小额贷款是小额贷款技术和实际应用的延伸。小额贷款的条件申请条件: 1、在中国拥有固定住所、当地城市永久居留证(或有效居留证)或有固定... 更多>

    #小额贷款
    相关咨询
    • (二)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
    • 哪些行为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 开发房地产是实业经营经营范围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属于,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 非法经营严重行为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 1)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 (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 3)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 房地产经营企业的转让有哪些行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