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2、必须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它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等行为或迹象;3、必须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的期限之内;4、必须在纳税人不肯或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况下;5、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税收保全措施执行有哪些范围
税收保全措施执行范围有以下:
(1)主体的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物的对象是存款、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2、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物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3、纳税人不能提供担保;
4、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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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措施的税法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4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 (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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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4-03-22税收保全措施有以下: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金融机暂停支付款项;2、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财产。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满之前,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某些客观原因,导致税款难以征收的情况下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者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强制措施。通常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税收管理相对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义务,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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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重庆在线咨询 2024-05-16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对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限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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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0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延长的应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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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与税收强制措施有何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7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采取一般税收管理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征税的权利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手段。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以下区别:1、两种措施的适用对象不同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纳税义务人;而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人、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