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是否可以要求宣告破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3:50:18 96 人看过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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