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权益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9:36:40 468 人看过

在城市化中,小区业主的权益是小区里所有业主享有的合法权益。小区内,有业主共同享有的权益,也有业主单独的权益。本文就小区业主权益相关内容作简要分析。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

(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

(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

(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

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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