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属于合伙企业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35:31 147 人看过

一、个体工商属于合伙企业么

个体工商并不是合伙企业,这两者之间区别很大。

1、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个体工商户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区别如下:

(一)合伙企业必须根据其经营规模,招用必要的从业人员,可以是几个从业人员,也可以是几十甚至更多;个体工商户则雇工人数不得超过7名;

(二)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三)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个体工商户每月向税务局交税,还需向工商局交纳工商管理费。

三、我国的合伙企业分类

我国合伙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合伙企业。其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条件。

(一)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二)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四)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五)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

(六)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合伙企业承担的是补充性连带、有先诉抗辩权;意思是指由于诉讼主体的资格的不同,在对外清偿债务时,只能先要求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当然若是起诉可以把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都作为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加盟店属于合伙企业吗
    合伙企业是这些年比较流行的一种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在法律上更像是好几个个人独资企业凑到一起的意思,也能开设分支机构,也是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是它不止一个投资人,可以有不多于五十人的合伙人。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基于现实要求,我们可以不断的扩张合伙人的规模来实现合伙的目的。同时,因为合伙企业还通过区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实现了从法律及合伙协议中确认控制权分割的可能,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在实务中,很少作为实体经济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的法律约束较少,也非法人主体,出现问题的时候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权益,所以在当下的市场经济中很难被市场认可,如果我们计划大规模开设分店,合伙企业虽然不失为一种选择,但是长远来看,还是有些问题的,不说别的,起码上市就是不可能的,所以更多时候合伙企业的模式还是用在内部组织架构上,比如持股平台、投资平台等。《中华
    2023-02-28
    442人看过
  • 工商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
    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需要准备的资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的变更决定书(原件);新合伙人资格证明。如合伙人为自然人的,还需要提交自然人的计生证明;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需要提交转让协议(原件1份,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见证);向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还应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证明(原件各1份);全体合伙人之间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
    2023-03-13
    341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属于股东吗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属于股东吗合伙人不算公司股东。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
    2023-04-17
    403人看过
  • 什么财产属于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包括下列财产:一、公司设立时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还可以用劳务出资。二、公司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收益。《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2024-05-06
    298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属于什么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征是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应根据财产份额承担责任。合伙人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债务,需在财产责任后承担赔偿责任。专业领域的普通合伙企业应设立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 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主要特征是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7、58、59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在以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
    2024-01-05
    309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在诉讼中是什么关系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在诉讼中是什么关系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至四十七条中指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
    2023-02-18
    155人看过
  • 个体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有什么差异
    一、个体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有什么差异个体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之间的主要差异如下:1.投资主体:个体企业的投资主体是个人;合伙企业则可以是两个或更多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公司的投资主体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法律形式:个体企业属于自然人经济主体;合伙企业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设立条件:个体企业的设立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一次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公司则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4.税收征缴规定: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企业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所取得的公司红利或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5.投资者责任承担:个体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责任则以其出资部分为限;公司的投资者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6.财务核算要求:个体
    2024-01-09
    311人看过
  • 个体合伙企业清算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个体合伙企业清算程序个人合伙清算程序如下:(一)进行清算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二)清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财产清偿顺序:支付清算费用、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四)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二、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合
    2023-06-16
    240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公司吗
    一、有限合伙企业属于公司吗不属于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
    2023-04-24
    480人看过
  • 个体企业合伙账款怎么划分
    1、可以合伙,出资比例、利润分享、债务承担等事项均可以书面形式约定;2、如果你们在交易过程中已告知债权人你们债务承担方式,债务按约定比例承担,如未告知一般承担连带责任;3、合伙后如有长期经营需要可考虑成立合伙企业或公司,这样更为方便。一、个体户对公账户钱如何取出来一般从对公账户上取钱有2种形式。1、提取备用金,这种适用于公司日常适用现金的情况,比如提取现金报销小额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等,2、直接从对公账户转账出去。比如支付货款,发放工资,奖金等。法人想要从公账上取钱,如果是公司需要,可以直接提取备用金,法人借支,业务完成后,用发票回来报销。如果是法人自己个人使用,则应该计入工资或者分红,缴纳个税后从对公账户支付。二、个体户开对公账户需要哪些资料?第一、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原件个体户开立对公账户,需要带上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工作人员要求现场审核原件。营业执照是个体户的身份证,银行在开立对公
    2023-03-15
    330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否包括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既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内部的几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也可以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也可以个人合伙经营。普通合伙企业和个体户有什么特点1、降低税负公司制企业能够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一个巨大的问题,即双重征税。公司盈利后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在取得分红时还需被征收个人所得税,而非公司制组织盈利后,创业者只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即可,税负较低,这就是不少VC、PE都采取合伙企业制的原因之一。想详细了解公司制双重征税的问题,可查看文章:创业公司究竟要交哪些税?2、组织架构简单,降低管理成本一般来说,非公司制组织内部架构比公司制组织简单,无需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效率更高。除此之外,非公司制组织的成立、注销程序也相对简单。对于业务模式单一、
    2023-07-05
    327人看过
  •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企业还是个体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严格起来说,这是一个社团组织,既不算公司,更算不上个体户。专业合作社与行业协会的性质差不多,行业协会是为会员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同样也是为各家专业户服务的。行业协会就是社团组织。一、农民合作社必须五个人吗?是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有五名以上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此外,对合作社自然人成员没有其他限制。没有规定一定要一个村的。合作社的出资按照章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最低额,也不需要验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
    2023-06-21
    293人看过
  • 合伙企业哪些属于登记事项
    一、合伙企业哪些属于登记事项(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二、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点点提醒,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非常好的。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股权管理优势:由
    2023-06-18
    304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是个体户吗
    一、普通合伙企业是个体户吗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非法人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是多个合伙人通过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非法人组织。虽然都是非法人组织但是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是不同的应当区分。二、普通合伙企业和个体户有什么特点1、降低税负公司制企业能够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一个巨大的问题,即双重征税。公司盈利后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在取得分红时还需被征收个人所得税,而非公司制组织盈利后,创业者只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即可,税负较低,这就是不少VC、PE都采取合伙企业制的原因之一。想详细了解公司制双重征税的问题,可查看文章:创业公司究竟要交哪些税?2、组织架构简单,降低管理成本一般来说,非公司制组织内部架构比公司制组织简单,无需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效率
    2023-04-24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属于个体工商户还是合伙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1
      个人合伙协议只是合伙人内部的一个协议,属于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 合伙企业侵占个体工商户财产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0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其他单位。此外,你二人口头的合伙协议的证据在刑事案件中难以认定,侵占的法律关系必然交叉经济纠纷,对于认定为侵占依据不足;进一步而言,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管辖,直接由人民法院管辖;即便如此,追究合伙人的侵占行为也不能有效追回财产损失,倘若直接按照民事诉讼处理,也不失为行之有效的选择。
    • 合伙开店是属于合伙企业,还是公有企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4
      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区别: 1、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基于合伙协议(设立程序、管理方式、分红模式等自由度高,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多);公司基于章程(自由度相对较低,公司法强制规定了很多内容)。 2、法律人格不同: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有全体合伙人共有,企业没有独立财产、不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由企业所有,企业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 3、投资人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投资
    • 合伙企业的哪些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07
      《合伙企业法》第八条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二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五十一
    •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15
      1、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乙丙享有五分之一的股东权; 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与第三者再合作建一个经营配件的门市部,但必须是以个人名义合作成立门市部;门市部的货可以卖给大发汽车配件厂,但不得高于市场价; 3、甲的弟弟因做生意需要贷款,为此请甲为其提供担保是可以的,但甲不得以企业的设备向银行作抵押。若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时,可以拍卖处理,但给乙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甲负责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