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工伤保险费缴纳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9:31:01 313 人看过

一、鸡西工伤保险费缴纳受理条件有哪些

企业在职参保职工。

二、鸡西工伤保险费缴纳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四、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4.《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条: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五条:小型矿山企业可以按照总产量、吨矿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5.《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6.《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二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根据参保人员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保费收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鸡西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鸡西市13年平均月工资3350元。缴存基数:城市2013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缴存比例:0.9%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2.1元=3350*75%*0.9%90.5元=3350*300%*0.9%鸡西市2014年参保对象需缴费的金额:22.1元或90.5元/每月。单位缴交: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2023-12-09
    232人看过
  • 鸡西博物馆终止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博物馆终止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材料齐全,符合标准二、鸡西博物馆终止备案需要什么材料1.博物馆藏品处置办法2.债务债权评估报告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事项的文件4.关于博物馆终止的申请报告三、鸡西博物馆终止备案办理依据《博物馆条例》(2015年1月14日通过)第十二条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藏品属于古生物化石的博物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守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博物馆章程草案;(二)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
    2023-05-18
    121人看过
  • 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如果单位及时补缴的,则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哪些费用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的费用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2023-12-07
    344人看过
  • 鸡西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符合《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中“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二、鸡西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现场审核4.复核,对材料进行复核5.审定,形成材料,报审批6.公示,进行结果公示7.批准,公示过后将批文送达申报单位三、鸡西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办理材料1.拟设置高级工专业的教学计划2.高级技工学校申办表3.可行性论证报告4.反映学校发展情况的视频资料5.学校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6.有关部门对学校规模、编制、领导班子和经费来源的批复文件7.学校申办报告8.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申请报告四、鸡西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7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
    2023-05-19
    326人看过
  • 鸡西伤残抚恤关系转入的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伤残抚恤关系转入的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退役或向政府移交的残疾军人。二、鸡西伤残抚恤关系转入的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年12月16日修订)第二十条第二款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日。三、鸡西伤残抚恤关系转入的确认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00-16:30四、鸡西伤残抚恤关系转入的确认办理期限承诺办
    2023-05-18
    362人看过
  • 鸡西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受理的条件有哪些1、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2、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4、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二、鸡西民用枪支持枪许可的办理材料1、持枪人信息2、配购证件3、民用枪持枪证申请表三、鸡西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条: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2023-05-19
    232人看过
  • 鸡西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1、具有与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专用设备和封闭式仓储设施;2、具有加工废弃物及灭活处理的设备和设施;3、具有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4、具有完善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原料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管理档案;(2)岗位责任制度;(3)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具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知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鸡西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理材料1、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申请表;2、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和专业知识证明;4、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标识样本;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和加工安全知识培训记录。三、鸡西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
    2023-05-18
    177人看过
  • 鸡西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1.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2.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3.需报送以下材料:①《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由项目最初受理机关负责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③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国籍(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均为原件及复印件)④因传统作业习惯申请跨海区作业时,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教学、科研等非专业渔船从事捕捞作业时,需提供项目计划、调查区域及上船科研人员名单等4.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鸡西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2023-05-24
    299人看过
  • 鸡西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受理条件有哪些依申请受理二、鸡西企业登记档案查询设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2003】第35号)第一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2003】第35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2003】第35号)第六条、第七条,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相关法律无详细规定内容,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三、鸡西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办理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九道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3四、鸡西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五、鸡西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办理期限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2023-05-19
    224人看过
  • 鸡西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二、鸡西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理材料1.社团注销登记表2.清算审计报告3.社会团体财务清算报告书4.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5.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书6.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7.社会团体履行相应的内部程序文件(注销用)三、鸡西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
    2023-05-19
    306人看过
  • 218鸡西养老保险缴费多少
    打开养老保险计算器,在计算器中输入您上一年月均工资、本市职工上一年月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以及个人缴存比例后,计算器会自动为您计算您的养老保险月缴存额、单位缴存额以及个人缴存额。基本养老保险缴存额,可以根据您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您所在市职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以及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计算得出,在养老保险计算基础上,再根据您现在年龄、打算退休年龄、帐户累积的养老金额等信息计算出退休后每月大致能拿到的基础养老金金额,据此分析可以帮助你更好地规划养老金。鸡西养老保险的缴费计算器可以在养老保险计算基础上,再根据您现在年龄、打算退休年龄、帐户累积的养老金额等信息计算出退休后每月大致能拿到的基础养老金金额,据此分析可以帮助你更好地规划养老金。
    2023-05-08
    406人看过
  • 鸡西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1)认定为工伤职工(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
    2023-05-29
    300人看过
  • 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受理条件有哪些应足额还款一年以上(含一年)二、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材料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还款卡/折(卡/折内存入足额金额以保证一次性扣款成功三、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相关法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023-05-19
    237人看过
  • 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收费吗
    一、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收费吗不收费二、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设定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
    2023-05-19
    44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况,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种类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6
      诉讼费用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有没有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况呢具体是什么下面由。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案件有: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
    • 工伤保险缴费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2
      工伤费用报销条件: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必须持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入院前持医疗保险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出院后持工伤认定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
    • 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应具备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 鸡西工伤赔偿会受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1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有哪些补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单位还需要承担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员工住院需要陪护的陪护费。存在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