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一年结束了有案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02:17:47 483 人看过

你要明白,如果被判了监外执行,那肯定是有案底存在的。

而且,这个事情在公安局里面都是可以查到的哦!要是犯事儿的那会儿还没有满18岁,并且被判了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话,法院就应该把相关的犯罪记录给封存起来。

不过呢,这些已经封存的犯罪记录可是不能随便给任何单位或是个人看的,只除了司法机关为了办案子必须要看的,或者是那些符合国家规定的单位想查的时候才行。

哦对了,对于那些按规矩来查的单位,他们也是得对这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严加保密才行的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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