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审生二审监督有何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08:05:02 100 人看过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二审是还未生效的裁判;

2、审判监督程序有严格的限制,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

3、审判监督程序没有确定的时间,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按二审程序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审判监督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刑诉24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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