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特殊累犯实际上是特别累犯,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概念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1)主观条件: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后两罪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且是实刑;
(3)时间条件: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成立。
关于累犯成立的时间条件,有两点需要注意:
一者如果前罪因适用假释而执行完毕的,5年的期间应当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非假释之日;
二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9月25日《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之规定:在1997年9月30日前所犯之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在1997年10月1日之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新刑法65条的规定,这表明,前后两罪跨越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实施之际的,是否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是5年而非3年。
2、特殊累犯(特别累犯)的问题——特殊点在于:
一是罪行的特殊性: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二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前罪所判处的刑罚种类,后罪应当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前罪与后罪的相隔时间,都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但也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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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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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累犯和特殊累犯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0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一般累犯的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累犯,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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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累犯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9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特殊累犯,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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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累犯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5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前后犯下的罪行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 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的限制。 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随时再犯上述任何一类犯罪的,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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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累犯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9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特定,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特殊过劳构成的实质条件。2、前罪被判刑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刑的种类及其重量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项罪行或其中一项被判刑或拘留,也不会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3、前罪刑罚执行结束或赦免后,随时再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罪的,构成相应的特殊过劳。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的过劳者不受前后两种罪行的时间长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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