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局限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7:20:49 310 人看过

1、案件受理范围的局限性,因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就管辖权的不同规定,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可能分属不同法院管辖。

2、程序上合并审理的局限性。如行政诉讼中大部分举证责任在被告,而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这样在诉讼中,有可能两种举证责任发生冲突。

3、实体上合并审理的局限性。在行政诉讼中,当具体行政行为被认为违法,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责令重新作出时,附带的民事诉讼便不能一起解决,只能裁定驳回起诉。

另外,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对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要求很高,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庭审程序混乱,法庭调查条理不清,庭审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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