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保险业中的众多保险纠纷,本刊在以前的报道中,从不同的角度,将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介绍给了读者。近日,一个简单的理赔案例让本刊记者略感意外的同时,也深深感受到了保险的深层内涵——以人为本、保障需求。
在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保险公司既要维护股东和消费者的利益,又要注重经营业绩的提升。如何处理好业绩与原则之间的关系?记者的一位朋友曾投保某保险公司意外险,由于出险地点是外地,不能提供受伤的具体地点和当时知情人的联系方式,保险公司以其不能提供意外伤害的证据为由拒绝赔付。虽然最后经过上诉获得了赔偿,但朋友从此对保险公司彻底失去了信任。但是,近日一位读者致电本刊,讲述了他所经历的理赔过程,整个过程也改变了他“保险理赔难”这个根深蒂固的印象。
案例版式2007年3月10日,北京市民孙某,投保中美大都会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险金额为10万元。2008年7月14日,被保险人孙某致电中美大都会人寿,称其因患“脑部良性肿瘤”,在北京天坛医院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并已出院,拟向中美大都会人寿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
中美大都会人寿在进行理赔审核过程中发现,被保险人所患的疾病“纤维型脑膜瘤”刚好属于这款保险合同对“脑部良性肿瘤”约定的除外责任。如果以除外责任拒付,投保人也应该会接受。但中美大都会人寿在核实没有其他免责事由的情况下,认为根据2007年8月1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有关“脑部良性肿瘤”的定义,被保险人孙某某所患疾病符合其中定义标准。据此,被保险人孙某目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可认为构成重大疾病保险之责任,并迅速地做出赔付被保险人孙某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的决定。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者基于诚信订立的合约,保险理赔应在尊重条款的前提下,以投保者利益最大化为宗旨,来充分体现保险本质的功能——实现保障。中美大都会人寿理赔人员表示,早在2007年4月,中美大都会人寿在综合考虑新旧版本条款的一些变化情况后,确认《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实施,并向社会郑重承诺:对于《规范》实施前投保中美大都会人寿重大疾病险的所有投保人,当有理赔申请发生时,公司将遵循“做有利客户解释”的原则,在尊重已签订的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参照新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执行。本案中投保人所患疾病已有可能危及生命,且确实实施了开颅手术,已对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本着从投保人利益出发的原则,中美大都会人寿决定依合同约定赔付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以人为本、提供保障、满足需求”是保险业诚信的深层内涵。保险公司不应只是放在心里、挂在嘴边,更应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出来。保险公司应该努力为大众百姓提供实惠安心的产品以及诚信优质的服务。中美大都会人寿首席行政运营官王志林表示,“做有利于客户的解释”是中美大都会人寿六项价值观中道德与诚信的具体体现。本案中,中美大都会人寿对投保人所提供的经济上的帮助,是保险公司与投保者之间建立“诚信”关系,并积极兑现“承诺”的有力证明。(本刊记者李岩实习记者王涛)
理赔基础常识
(1)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这种附加险。
划痕险与车损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而不是碰撞痕迹明显或者是划了个口子或者是有个大凹坑。我们要根据划痕险那“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理赔范围来进行判断它是否属于其中的范围。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车辆划痕情况
如果车子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导致的汽车漆面划痕,就不属于划痕险理赔范围,
而是出现由划痕险来赔的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所以我们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车辆划痕情况
如果车子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导致的汽车漆面划痕,就不属于划痕险理赔范围,
而是出现由划痕险来赔的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所以我们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累计赔款与免赔率
大多数保险公司针对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使得车险基本上处于亏损运营这种情况采取只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承保。那么其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和5000元左右,此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车划痕免赔率在15%到20%之间,且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两千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
-
保险,不仅仅是赔钱
290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雇主的人员,竞业禁止条款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445人看过
-
仅退款不退货触犯法律哪条
247人看过
-
阻挡修路不仅赔偿还要罚款
223人看过
-
违约金条款可以仅仅约定一方吗
134人看过
-
预售合同仅限于办理贷款使用吗
271人看过
-
当事人的责任仅限于合同条款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建筑行业的承包商、业主、工程师甚至很多律师经常错误地认为,建筑合同各方的责任仅限于合同本身,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误解,建筑合同的责任远远超过合同本身,实际上,当事人因建筑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几乎包括所有的民事责任,尤其像产品责任这类侵权责任在建筑合同中可能根本没有涉及,但对合同各方却有重大的影响,绝对不容忽视。侵权责任是建筑合同当事人除合同责任以外可能承担的非常广泛的一种责任。建筑合同当事人必须对侵权责
-
精神损害赔偿仅限于哪些条件之下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7精神损害赔偿仅限于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
-
哪些条款属于禁止性约定条款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无效。即禁止劳动合同中作出免除用人单位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从规定来看,禁止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其目的是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目前劳动者普遍面临就业竞争压力,谈判地位弱的情况通过合同约定规避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限制和剥夺劳动者享有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因此,按规定,禁止约定条款必须同时具备两个
-
工伤赔偿是否仅限于赔偿营养费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25在中国的工伤赔偿领域,并不存在可以申请支付营养费用的情况。营养费用属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之一,但不包括在工伤赔偿项目之中。理论上讲,对于任何人为行为所导致的身体及精神方面的损害,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营养费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建议进行综合考量和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如果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
-
中关于禁止条款有效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6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因此,只要女职工达到婚姻法的结婚年龄,符合结婚的条件,可自由结婚和生育、生产。不受其他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