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鉴定需要哪些相关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1:29:43 325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机构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或答辩;

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资料原件;

3.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4.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5.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6.与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7.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

患方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材料;

2.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患者要提供门诊病历资料;

3.其他患方认为对己方有利、能证明医方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

二、认定医疗事故须具备什么条件

认定医疗事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多久出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45天内出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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