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购买的是金属外壳、超长待机的手机,收到的却是塑料外壳、用了一天就没电的手机,满心欢喜期盼从电视购物节目中订购来令人心仪的手机,最终收到的却是令人生厌的劣质手机……日前,玉田的消费者陈先生在电视购物过程中,遭遇了一件麻烦事。
不久前,陈先生在收看电视的过程中,被某地方电视台的一则推销手机的广告所吸引。当时那则广告中的男女主持人表情夸张,声嘶力竭,反复描述着他们所推销手机的优点和卖点。他们宣称,那款手机具有漂亮的金属外壳,拥有MP3、照像、录像、电视播放等多种功能,并且能够超长待机60天,就是这样一款手机在商场要卖几千元,而他们才卖886元。同时,他们还宣称,如果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打进电话订购,还可以得到一张价值1000元的话费充值卡,充值卡的资费标准不受限制,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意选择。看到此,陈先生立即拨打电话订购了一部手机。一个星期后,陈先生通过快递公司收到了手机。就在拿到手机的一瞬间,陈先生的大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儿---“如果自己付了钱,手机与广告内容不符怎么办”?想到此,陈先生便拨通了玉田消协的电话,向工作人员讲明了自己的忧虑。听完陈先生的述说,玉田消协的同志马上将其手机做了登记备案,并通知快递公司暂缓给手机经销商打款,待确认手机无任何问题后再打款。
一天后,陈先生拿着手机来到了玉田消协,向工作人员反映受骗了。原来,他收到的手机,只用一天就没电了;手机的外壳也不是金属的,而是塑料的;那张充值卡也不能自由地选择资费标准,按照限制,无论打市话还是长途,均要选择接打0.4元/分钟的资费标准。听完陈先生的诉说,玉田消协工作人员马上与快递公司取得了联系,迅速为陈先生追回了购机款,并将手机按原地址退了回去。
据玉田县消协统计,在现实生活中与陈先生有着类似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但像陈先生这般幸运能够全额追回货款的却没有几个。为此,玉田县工商局、玉田县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六点:一是尽量不要选择邮购及电视购物的方式购物;二是在购货时不要贪图便宜,便宜太多的商品大多隐藏着某种缺陷,或是不合格产品,或是仿冒产品;三是要在网上查阅该商品的商标,商品条码及厂家地址等各种信息,若产品信息不全,产品质量就很难保证;四是要逐条认真阅读经营者提供的合同文本,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坚决要求修改,不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合同;五是购买功能性产品要在收货时当场试验,一定要把说明书上所写的功能全部试验一遍,不要怕麻烦,以防卖家夸大功能;六是消费者接受快递服务时,要尽可能选择信誉良好的服务主体,详细写明物品具体情况,如价格、品牌、质地等,索要并保管好有关凭证,为自己今后维权留下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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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