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52:15 392 人看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外开放,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引进外资,开创我国利用外资新局面,是去年党的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方针。1979年至1995年底,我国已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5.88万多家,实际利用外资约1330亿美元;企业遍布全国各地,分布在石油、煤炭、交通、冶金、机械、电子、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医药、房地产、旅游、金融、商业等国民经济领域。引进和利用外资,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强了综合国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领导下,国家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他们在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近年来,财政部门始终走在改革的前列,发挥综合管理职能,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我国利用外资的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发展。外商投资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财政部门作为国家资金集中拨付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分配、调节、管理和监督职能,是客观形势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资工作,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指示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把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关注财政收入,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财务责任,推动外商投资管理迈上新台阶。2、财政部门近期任务: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进入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加强管理和监督、注重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阶段。今后,财政部门外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聚焦收益,发挥金融监管作用,引导外资投资,促进产业结构和企业产品结构优化,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做好基础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完善信息系统,服务宏观管理,加强培训,扩大宣传,拓宽金融工作领域;帮助和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参与早期决策,做好资产评估工作,规范企业财务活动,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监督体系,狠抓制度落实,确保金融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一)引导外资投资,发展支柱产业,促进经济结构合理调整,提高地方经济发展总体水平,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根据我国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1.坚持“积极、合理、有效”的利用外资政策,“积极”是指积极参与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和战略,充分发挥我国的市场优势、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而敢于大胆利用外资“合理”是指在技术上慎用外资,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情况,考虑国内综合配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把握利用外资的规模和速度,合理引导外资投资方向,优化外资投资结构,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有效”则意味着利用外资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2.引导外资投向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部门和行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企业技术进步。要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运用财政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引导外商投资能源、交通运输、重要原材料等领域,农业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和技术密集型企业;投资技术先进、产品档次高、出口创汇的项目;投资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和环境污染防治项目;投资能够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源优势的项目。投资金融、商品、旅游、房地产等领域。对已经引进技术、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市场需要的项目和从事稀有、有价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项目,要加以限制。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项目,禁止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项目,禁止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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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5日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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