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04 23:57:54 275 人看过

一、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

1.产品质量法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产品和部分农产品,但并非所有产品都受该法约束。

2.例如,建设工程、军工产品、初级农产品等并不完全适用产品质量法。这些产品由于其特殊性,可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3.因此,在判断某一产品是否适用产品质量法时,需要综合考虑其性质和法律规定。

二、产品质量基本要求

产品质量基本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1.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这意味着产品在设计、制造、销售等环节都应当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2.产品应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这意味着产品应当满足消费者在购买时所期望的用途。

3.产品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这是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性能和特点,从而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三、不合格产品立案标准

不合格产品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如果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调查。这是因为销售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较大的损失。

2.如果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也可以立案调查。这是因为货值金额较大,表明生产者或销售者可能存在较大的违法动机。

3.如果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同样可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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