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中的一事不双罚是否有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9:22:54 307 人看过

1、一事不再理原则(大陆法系)

(1)一事不再理原则,指对同一行为,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对行为人再行追诉和审判。

(2)一事不再理原则适用的前提是法院作出生效裁判。

(3)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主要功能是通过防止法院对同一事实作出前后矛盾的裁判,以维护司法的威信,保证法秩序的安定性。

2、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英美法系)

(1)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指一个人不能因同一行为或同一罪名受到两次或多次审判或处罚。

(2)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适用不以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为前提,只要司法程序已经对被告人产生了危险,则被告人就不应受第二次危险。

(3)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主要功能是防止国家滥用追诉权,避免被告人因同一罪行受到双重危险。

3、我国刑事诉讼法

(1)我国刑事诉讼法未确立

(2)一事不再理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一、一事不二罚是什么意思?

一事不二罚是指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共同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同一事实是指同一个违法行为,即从其构成要件上,只符合一个违法行为的特征。同一理由是指同一法律依据。坚持一事不再罚原则。

二、同一条违章被处罚两次

不可以,我国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3万以下刑罚是否在刑法中有所规定
    不满3万有可能判刑,具体会不会判刑要根据案件的恶劣程度来进行判断。根据规定,贪污或受贿的金额在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换句话说,三万元是受贿罪的基本起刑点,不会被判刑。但在例外情况下仍被判刑。例外情况为,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以下,但有其他较重情节,受贿的赃款用于非法活动,多次收受贿赂的,因故意犯罪之前受过刑事处罚的等等,也会被判刑。贪污罪的客观行为与结果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主管,主要是指负责调拨、处置及其他支配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管理,是指负责保管、处理及其他使公共财物不流失的职务活动;经营,是指将公共财物作为生产、流通手段等使公共财物增值的职务活动;经手,是指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因而占有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此外,利用职务
    2023-07-19
    86人看过
  •  刑诉法中有关民事赔偿的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他们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023-08-27
    387人看过
  • 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
    刑事拘留不算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只是暂时性的强制手段,并不是正式的处罚手段,具体而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而刑事处罚必须是经过法院的判决,才可以适用相应的处罚手段。提请逮捕7天算不算在刑事拘留期限里面刑事拘留是从拘留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时长一般为14天。在公安机关拘留后的这14天内,必须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批准决定,这7天包含在14天的拘留时间内。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嫌疑人,则公安机关应该立即是释放嫌疑人。如果嫌疑人涉及重大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延长审理时间至30天。所以根据情形前后时间加起来那么可能达到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
    2023-07-08
    485人看过
  • 刑法双罚制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法双罚制犯罪是怎么规定的?97年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大多情况下实行双罚制。1、对单位的处罚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就一个刑种即罚金。有的国家对单位犯罪刑罚的规定并不仅有罚金一种。如《法国刑法典》关于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规定得十分具体全面。对单位判处的刑罚除罚金刑以外,还规定了解散、禁止从事职业活动或社会活动、逐出公共市场、禁止向公众募款、禁止签发支票、没收用于犯罪和犯罪产生的财产、公告或传播宣告的判决等10种刑罚方法。我国刑法对单位判处的罚金,采取的是无限额罚金制。为何未规定罚金数额,主要考虑单位犯罪的规模、危害程度、涉案金额等情况比较复杂,单位承担责任的能力各不相同。2、对单位成员的处罚在双罚制中,刑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既包括罚金也包括自由刑,主要是自由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自由刑的轻重有两种情况:(1)多数情况下,
    2023-04-19
    342人看过
  • 刑事抗诉法定理由有哪些,刑事诉讼中对抗诉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事抗诉法定理由有哪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二、刑事诉讼中对抗诉是如何规定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
    2023-06-16
    154人看过
  • 刑法是怎么规定双罚制犯罪的
    刑法是这样规定双罚制犯罪的: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单位犯罪的员工有责任吗单位犯罪的员工没有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公司犯罪不追究其他普通员工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二、单位犯罪可以只起诉主要负责人吗单位犯罪的,可以只起诉负责人。根据刑法理论和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成立单位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所谓单位,即行为人必须是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第
    2023-06-28
    497人看过
  • 刑事申诉法中的期限规定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如果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民事诉讼申诉期限是什么样的?民事诉讼申诉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
    2023-07-04
    145人看过
  • 刑诉一事不再理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一事不再理是怎么规定的?刑诉一事不再理,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7项规定,任何人依一国法律及刑事程序经终局判决判定有罪或无罪开释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审判或判刑。因此一事不再理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普遍应遵循的国际准则。二、一事不再理的适用情况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人权意识已逐渐加强,每个公民的权利都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维护,被告人也不例外。在刑事诉讼中,国家与被告人之间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被告人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国家权力可能会被滥用。因此,“不能允许拥有无穷资源和强大权力的政府对一个已被指控的罪行再度试图使该被告人受定罪,否则必将使其陷入精神上的窘迫、时间、精力、金钱上的耗费以及人格上的严重折磨,使其处于持续的忧虑与危险之中。这样,即使是无辜者也极有可能被定罪”。在
    2024-01-25
    268人看过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不缴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不交罚金也是可以减刑的。法定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法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2024-05-04
    110人看过
  • 刑事申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事申诉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申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申诉适应用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也适用于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的救济。主要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二、刑事申诉的时效是多久刑事申诉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不但关系到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或者
    2023-06-24
    147人看过
  • 第一次非法营运不用罚是否有规定
    一、第一次非法营运不用罚是否有规定?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非法营运的法律责任1、客运: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货运: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
    2023-04-17
    16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律师回避是否有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律师回避是否有规定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必须回避。2、法律依据:《刑法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我国刑事诉讼回避主体有什么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
    2023-06-12
    433人看过
  • 一事不再罚法律规定
    根据理性制度的要求和立法精神,中国行政处罚领域应该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其中,一事指符合一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再罚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主体只能给予一个和一次处罚。复杂的事数形态和法条竞合领域也应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但基于行政处罚主体的多样性,现行处罚种类性质上的不纯真性、过罚相当的有效性,该原则应该存在必要的例外。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此规定,一事不再罚可界定为:行政主体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罚款)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行为人的一个行为无论是违反一规范,还是数个规范,受一个行政主体管辖,还是数个行政主体管辖,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但如果是罚款,则罚款只能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许可证,也可以是责令停产停业,还可以是没收等,只是不能再罚款。由此可以看出,行政处罚法
    2023-05-01
    271人看过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刑事自诉的案件是否可以撤诉
    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撤诉后果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好不容易立上案,由于各种复杂原因而无奈撤诉的现象很多。对于自诉人而言,就要弄清撤诉的法律后果,这样才能知道在什么条件下撤诉,怎样去撤诉,在无奈中做到撤诉有利。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二)证据不充分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2023-07-30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法是否有一事不再罚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7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 刑法上的一事不再罚是除再审或检察院抗诉外,包括同一犯罪行为不得进行两次包括两次不同罪名的任何刑事处罚,但并不包括已经受过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 刑事申诉的时效是否有一定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3
      刑事申诉是有时效相关规定的,该时效一般为两年。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等情形的,应当受理。
    • 刑诉法中刑罚一事不再理是什么情况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8
      1、《刑事诉讼法》中已经没有了一事不再理的规定,但是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相关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
    • 不诉是刑事处罚的规定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6
      不诉不属于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而不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 刑事诉讼法最近是否有新的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2018年《刑事诉讼法》并没有修正。最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是2013年1月1日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