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的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4:54:19 134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听证的情形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二)申请听证的方式

书面或者口头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启动

依申请

提示:行政许可的听证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

(四)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形式

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五)回避

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如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

有权申请回避。

(六)程序

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和证据可提出申辩并质证,双方可以进行辩论。

(七)案卷排他

听证应制作听证笔录,由当事人签章;笔录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提示: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八)听证费用

免费,即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违规的企业或者个人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前,要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权利,如果没有告知当事人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成立,行政处罚的听证会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不公开的进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听证相关文章
  •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
    2023-08-17
    380人看过
  • 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处罚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一、行政处罚法听证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法听证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2023-02-19
    157人看过
  • 外地违章处理的其他注意事项
    电子违章的话可以在本地办理。也可以上掌付通网站上查询和办理违章,很是方便的,全国的交通违章,车主都能办理。经常开车外出的朋友,应定期进行车辆异地违章查询,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想办法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收到了处理通知,那么请注意通知书上的处理时间限制,尽早办理,即使没有时间规定,大家也应该及时处理,避免因拖延而耽误年审。其次,车主在接到通知书时,也应鉴别真伪,可以先通过拨打电话等核实,再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总之,在外地违章一定不要怠于履行,要积极的承担责任,尽早交纳罚款。一、哪些银行可以交违章罚款需要前往当地的交警大队指定的银行进行交罚款就可以了。一般四大国有银行都接受违章罚款的。四大国有
    2023-06-27
    19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
    一、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可以申请举行听证的处罚包括:(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2、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作用是什么1、有利于从制度上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用制度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彻底改变了以往那种通常由一个行政机关自己审批、自己管理、自己督查和自己处罚的大包大揽式的做法。2、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问题。通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避免了分散执法和交叉执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3、有利于精简行政机构,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对同一违法事实不再出现多个部门交叉执法、重复处罚的现象,
    2023-06-11
    5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多少钱听证,行政处罚听证参与人包括哪些
    一、行政处罚法多少钱听证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二、行政处罚听证参与人包括哪些行政处罚听证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2.申请回避;3.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权限;4.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5.审核听证笔录。三、行政处罚听证如何组织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022-11-11
    111人看过
  • 罚金刑罚的执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罚金刑是刑法针对贪污犯罪、单位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其他特定种类犯罪而设置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财产的刑罚方法。执行的财产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罚金刑如何执行(一)关于罚金刑的执行问题罚金刑的执行问题是目前法院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难题,据资料表明,罚金案件的执结率不足5%,中止执行率达到85%以上,其原因有三:
    2023-07-11
    270人看过
  •  听证目的: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目的有何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权利和费用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同时,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听证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两个程序的目的不同,但它们在听证程序的安排、听证参与人员的权利和听证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存在共同点。首先,听证程序的安排在两个程序中基本相同。听证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2023-08-31
    33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的法律规范,行政听证制度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的法律规范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法律规范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二、行政听证制度有哪些内容?行政听证制度有以下内容:1.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法定形式告知给利害关系人。通知是行政机关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证。2.公开听证。听证必须公开,让社会民众有机会了解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作出的过程,从而实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听证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3.委托代理。在听证中,行政相对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对抗辩论。对抗辩论是由行政机关提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023-04-25
    203人看过
  • 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
    一、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如果是处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机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下: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
    2024-01-22
    21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哪些可以听证的案件?
    听证程序是我国法律一项比较特殊的规定,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可以要求对案件的审理进行听证,当事人听证政策也有利于案件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体现了我国的法制精神,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于听证,那么,行政处罚哪些可以听证的案件?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手续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
    2023-06-02
    390人看过
  • 遗产分配的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一、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2023-03-07
    292人看过
  • 试用期内的其他注意事项
    1、录用条件的确认程序用人单位确定了录用条件后,拟聘用劳动者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同时制作《录用条件确认函》,《录用条件确认函》除列举前述录用条件之外,还应当写明“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等内容,并由劳动者签名确认知晓。2、关于试用期满的考评期限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最多不超过六个月。而试用期满的考核评定必须在试用期结束前完成,决不能超过试用期,否则即使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也不能再以此作为解除理由。而考评期限过早,可能对劳动者不公平,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结束前的具体考评期限提前告知劳动堵,以明确考评的时间点,以免产生纠纷。一、试用期不合格要给经济补偿金吗试用期不合格不要给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
    2023-06-29
    111人看过
  • 2023行政处罚听证期限规定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听证期限规定有哪些1.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要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前7日通知听证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
    2023-08-10
    46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使用行政处罚听证
    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近几十年来,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特别重视。我国最早规定听证的是1996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随后,1998年施行的《价格法》、2000年施行的《立法法》先后规定了听证制度。以下仅对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作一些介绍。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特征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主要是对特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前,在案件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加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的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如下图: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
    2023-06-11
    14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时参加,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一种活动形式,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 更多>

    #行政处罚听证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询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2
      1、坚持合法性原则。 2、坚持实是求事原则。 3、做调查笔录时,调查人员一定要耐心、细心,坚持案件查处“五不放过”原则。 4、询问人员应遵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维护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5、询问应个别进行,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询问对象,应当分别进行询问。 6、在笔录过程中,其它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 行政处罚笔录范X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告知的,行政处罚决定就不能成立(行政处罚决定无效)。所谓的告知笔录,就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告知的情况如实记录下来的一份笔录,以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法条链接:《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
    • 行政诉讼取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法院对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申请,经审查后发现其不在本辖区时,可以委托证据所在地法院调取。这里的“可以”意味着法院可委托调取证据,也可直接调取证据。当法院委托证据所在地法院调取证据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委托调取证据时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这既是行政诉讼管辖的必然要求,也是对证据所在地法院管辖权的尊重。 (2)调取证据委托书中应载明如下内容:需调取证据的地点、掌握证据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等;需调取证据的
    • 行政处罚需听证和行政处罚是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3
      我国法律根据行政处罚需听证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的,从行政处罚案件上有一个限定范围,包括: 1、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材料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4
      一是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二是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否则,不能适用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