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程序的期限有哪些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23:34:13 153 人看过

被告人如果对于第一次审理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判决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请求重新审理,但是提出请求也是具有时间限制的,不是什么时候想起来就能提起二审诉讼的。

对于一审程序不服的,根据提起的主体不同,称呼是不一样的,被告人对于一审程序不服的,称为上诉,原被告人就称之为上诉人,另一方就被称之为被上诉人;如果是检察院不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罪名以及处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上诉的规定期限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对于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10天,案件经过裁定的,如果对于裁定不服认为有错误或者裁定过重,上诉期是5天。这个期限是从被告人接到法院发出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10天或者5天。例如,某人在10月1日接收到裁决书,那上诉的时间就应该是10月2日到10月6日这5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法院判决不服,申请抗诉的期限也是10天,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时间;不服裁定的,抗诉时间是5天,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法律规定二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权利,被告人不服的在10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写明上诉理由以及上诉的诉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次审理案件的法院在有错或不服判决的,也需要在10天内抗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拘留期限的计算,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关于拘留期限的计算,有哪些具体规定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1~3+7=8~10天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3+(1~4)+7=11-14日3.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30+7=37日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察院批捕的时间)=8~37日二、被刑事拘留过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被刑事拘留过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记录指的是经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有罪,才
    2023-08-11
    244人看过
  • 延期审理的请示,具体有哪些规定?
    申请延期审理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使法院推延开庭审理日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对抗对方当事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平衡当事人间的诉讼权利,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为本案提供更多、更详细的证据,有利于人民法院分清是非,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的裁判。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遇有以下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申请:(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指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和负有赡养、扶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须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则泛指如:其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甚至无法进行庭审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如: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案件重要
    2023-02-11
    348人看过
  •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主要遵循以下流程: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样规定是为了有效地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免除被告人害怕上诉后加重刑罚的顾虑。所谓上诉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具体是指: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因上诉而提起的第二审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判处比原判决重的刑种。如,原判决
    2023-08-11
    142人看过
  • 公诉与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诉与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具体内容有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3.法庭审判: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4.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5.第一审程序的期限。6.第一审程序的法律监督。《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纠正意见”。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1.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2.自诉案件的提起和受理3.自诉案件的审判的特点(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2)可以自行和解、撤回自诉,但对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应具备下列条
    2023-06-14
    399人看过
  • 法院对第二次离婚程序有哪些规定
    法院对第二次离婚程序的起诉有哪些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分为三个阶段:法院对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起诉方为原告,被起诉方为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离婚诉讼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有自己的特点: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④由被上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于一般管辖区。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惯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p>人民法院只能受理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离婚案件在离婚诉讼中,检察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投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
    2023-05-07
    444人看过
  • 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具体是几天
    普通审理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死刑复核审理程序如何明确审理期限死刑复对于已经进行到死刑复核程序的刑事案件,对其进行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对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经过报批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特定期限。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民事诉讼法》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3-08-14
    320人看过
  •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第二审程序。二、上诉的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地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状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这一诉讼权利,叫上诉权;提起上诉的案件,就叫上诉案件。上诉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诉讼制度,保证这项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是严格依法办案的一个重要方面,审理好上诉案件是保证办案质量重要的一环。上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是审级制度决定的,是否上诉,当事人有权自己决定,任何人都不得限制与剥夺。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
    2024-01-16
    281人看过
  • 二审羁押期限规定是哪些?
    一、二审羁押期限规定是哪些?二审阶段,羁押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二、各种羁押期限的认定情况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
    2023-04-20
    251人看过
  • 第一审程序的具体任务是什么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1.第一审程序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起诉权的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所应遵循的活动程序。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审理也应遵循第一审程序。2.第一审程序的任务:查明事实、依法判决。(二)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一审法院收到公诉案件后,应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作出开庭审判的决定。但是,证据是否确实可靠,不是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必要条件。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不属于合议庭组成人员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长。(2)在开庭10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将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在开庭前3日通知
    2023-06-11
    359人看过
  •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有哪些规定,理由有哪些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有哪些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的规定有: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有哪些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有:1.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
    2022-06-12
    367人看过
  • 刑事二审具体规定
    刑事诉讼二审的规定如下:1、对于一审宣告缓刑的判决,二审法院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2、二审法院可以使用比原判较重的罪名,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3、二审法院队原判为数罪并罚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既不能加重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能在不改变实际执行刑期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的一罪或几罪的刑罚。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原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5、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审判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二没有适用附加刑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使用附加刑,也不能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为理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加重刑罚。6、对于自诉人和被告人同时提起的上诉,二审法院可以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改判,可减轻、可加重、亦可维持原判。一、被告上诉发回重审能加重吗不能加重处罚,一般上诉都不能加重刑罚,除非人民检察院提
    2023-03-08
    231人看过
  •  第二审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不服时,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这个程序适用于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第二审程序,也称为上诉审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这个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适用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 上 诉 审 程 序 】 第 二 审 级 人 民 法 院 审 理 上 诉 案 件 的 规 定第二审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审理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2个月内审结案件,
    2023-09-01
    464人看过
  • 第一审程序都有哪些
    这种程序是一种基础的审判程序,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审理以简易程序审理以外,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适用普通程序。一般来说,第一审普通程序包括以下流程:起诉、受理和审判、撤诉或判决(包括缺席判决)。首先,起诉是一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和诉讼活动的进行的民事诉讼法律行为,起诉时引起。所以,起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述主体都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还需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如上文提及,所谓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上述主体作为原告要提起诉讼必须是发生争议的民事关系的主体之一。(2)有明确的被告。这一点是指原告所起诉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具体的,这样受诉
    2023-05-01
    293人看过
  • 刑事拘留期限的规定具体是哪些
    一、刑事拘留期限的规定具体是哪些1、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天左右,但最长可达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
    2023-06-11
    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二审开庭程序具体是怎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9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以上是二审开庭程序的节额的
    • 刑诉法规定再审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3
      刑诉法再审的规定有以下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
    • 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有哪些,具体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刑的人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提出上诉。这样的上诉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上诉,法律没有做出任何限制,而是强调上诉权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所以想上诉的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即使没有理由上诉,也可以成立。但这里要注意上诉的期限:判决为十天,判决为五天。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上诉,判决或裁定将自动生效。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审理期限规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6
      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审理期限规定】一、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
    • 二审的法律规定程序有哪些判决?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 第二审法院对不服 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