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可享受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0:34:49 466 人看过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医疗和康复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及支付标准范围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35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按每日不超200元标准;门诊治疗的,暂按每日不超过50元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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