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免责的证据事由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1:04:19 431 人看过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

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

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高空坠物举证需要哪些证据?
    1、高空坠物举证需要的证据包括从小区物业调取的事发地监控录像、医院的病历等。2、可能的责任人(1)可以寻找相关的店铺或是公司为自己证明。(2)可以寻找附近的监控录像,或者是寻求公司和相关的店铺为自己证明。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一、高空坠物的法律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1、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后受害者、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等来承担举证责任,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是证明自己的伤情、或者是证明自己是因为物体从高空坠落才遭受了财产损失,其他人则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并不存在过错。2、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
    2023-03-01
    394人看过
  • 一般高空坠物几楼免责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高空抛物砸伤人谁担责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1、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023-06-26
    316人看过
  • 行为人高空坠物如何免责
    行为人高空坠物如果具有法定的免责事由,比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他人损害的,可以免责。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一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二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三是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
    2023-03-27
    301人看过
  • 一般高层高空坠物怎样免责?
    一、一般高层高空坠物怎样免责?高层高空坠物的,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
    2023-05-20
    138人看过
  • 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谁承担以及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
    一、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谁承担?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侵权行为人承担。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二、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大家注意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三、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包括: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
    2023-04-10
    274人看过
  • 避免高空坠物措施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平时,物业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墙的检查和日常养护,避免发生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坠落造成对业主的伤
    2023-08-18
    249人看过
  • 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由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1、协商。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一、高空抛坠物的归责是怎么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
    2023-03-21
    184人看过
  • 高空坠物免责协议书怎么写?
    高空坠物事件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故而在修建工程之前,双方单位除了会签署工程建筑合同之外,还会拟定、签署高空坠物免责协议书,一旦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签署协议之后。该协议就会产生司法效力,根据规定,高空坠物免责协议书怎么写?高空作业免责协议甲方:乙方(负责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高空项目名称:现场施工人员签名:一、甲方的责任1、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责令停工。2、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乙方的责任1、乙方负责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应制定该项目工程
    2023-06-01
    416人看过
  • 高空坠物砸到头部的民事责任由谁负责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然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是故意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能找到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为防高空抛物在阳台上搭棚算违法吗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高空抛物扔垃圾可以报警吗高空抛物扔垃圾可以报警。高空抛物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处罚如下:1、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
    2023-03-28
    306人看过
  • 高空坠物法律法规有哪些以及高空坠物怎么赔偿?
    一、高空坠物法律法规有哪些?高空坠物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高空坠物怎么赔偿高空坠物伤人的赔偿:高空坠物伤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三、高空坠物的归责原
    2023-06-19
    271人看过
  • 高空坠物找到责任人有哪些要求?
    一、高空坠物找到责任人有哪些要求?如果对地面人员财物造成损害的,可以追责。如果地面人员无不当行为(比如进入施工禁入区域),则由坠物方承担全责。无法确定高空坠物具体来自什么位置的,由该高空区域所有单位、个人承担损失的后果。各单位、个人具体承担额度可由法院裁定。二、高空坠物的《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这一规定让拒绝高空抛物的倡议、口号,变成了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二维助力,损害责任准确追踪。《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这一规定让受害者能够及时锁定责任承担者,同时也让承担责任者有了寻找真正侵权人的权利,抓出损
    2023-06-18
    308人看过
  • 高空坠物责任划分的依据是哪些法律法规?
    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原则划分责任。也就是说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坠物砸伤,受到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只要坠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空坠物责任划分过错推定是怎么划分责任《民法典》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在确定
    2023-07-06
    394人看过
  • 发生高空坠物什么情况下免责?
    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一、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的内容高空抛物
    2023-06-22
    418人看过
  • 高空坠物受害人要有什么证据?
    高空坠物受害人要的证据有:当事人情况、伤害证明、有关医疗情况、伤残鉴定材料等,具体情况下受害方在没有找到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把导致发生案件的所有可能人都告上法庭,申请法院支持,由他们进行细致陈述证明自己的无罪。高空坠物砸伤人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很多人因高空坠物而受到伤害,却在现场找不到丢坠物者,无法索要赔偿,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
    2023-06-26
    25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免责举证的条件和主要事由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0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3、不可抗力。
    • 高空坠物免责举证的几个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7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3、不可抗力。
    • 如何应对高空坠物免责举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4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3、不可抗力。
    • 中国禁止高空坠物:高空坠物由谁承担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6
      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业主,除证明其不是侵权人外,还应当给予赔偿。
    • 高空坠物案件被举证时有哪些证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2
      1、高空坠物举证需要的证据包括从小区物业调取的事发地监控录像、医院的病历等。 2、可能的责任人 (1)可以寻找相关的店铺或是公司为自己证明。 (2)可以寻找附近的监控录像,或者是寻求公司和相关的店铺为自己证明。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