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第一个有记录的救助优先权案件是美国1703年的Tranterv.Waston一案。我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第1款也规定了救助款项的优先权,这主要是出于鼓励海上救助,节约社会成本的公共政策的考虑。
从政府的角度看,尽管对社会个体的危险进行救助是其社会管理职责之一,但考虑到我国海岸线的绵长,要沿海各海事部门专门设立海难救助船队则成本太高,尤其面对航海技术逐渐发达,海事事故发生率下降的现实,也是对国家公共资源的浪费。因而海难救助主要还是要依靠事故过往海域的船只之间的互救。
但海上运输本身就是具有特殊风险的行业,而对于陷于危险中的船舶实施救助则必定加重救助船舶尤其是非专业救助船舶承担风险的程度,因而救助船舶上的船员必然怠于实施救助。即使赋予救助报酬请求权,但由于无任何担保,又加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存在,因而在众多的海事请求中也难以获得清偿。
因此,对于海难救助报酬请求权给与特殊保护,使其具有优先受偿性,能够调动相关主体救助的积极性,鼓励海上救助的发展。
对于救助合同下产生的救助,其后果虽然也保障了被救助船舶的利益,但救助行为本身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与一般基于合同之债产生的海事请求无异,从此角度来说无赋予其船舶优先权保障的必要。但考虑到救助报酬请求权的发生时以救助有效果为前提的,救助合同救助方的救助行为保障了船舶上附着的其他债权实现的可能,因而仍然需要给予其优先权的保护。
-
什么是海难救助报酬?
307人看过
-
海上救助报酬
100人看过
-
海事救助报酬的分配
258人看过
-
救助对象的优先权
126人看过
-
确定海难救助报酬要考虑哪些因素
196人看过
-
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有效基础
62人看过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
什么是海难救助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41、海难救助,又称海上救助。从广义上讲,救助人在任何水域对遇险的船舶、货物、人命等的救助都构成海难救助,但是,由于对人的救助是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在不严重危及船舶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任何船舶都有救助人命的义务,救助人命不产生救助报酬请求权,只是在救助船舶和其他财产的同时救助了人命,人命救助人才有权分享救助报酬中的合理份额。 2、海难救助是海商法中一项古老而特有的法律制度。公元前9世纪的《罗得法》
-
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5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 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驳回的,时效不中断。
-
海难救助的特征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51、救助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海上风险远远大于陆上的特点,是海难救助制度得以确立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海商法》要求救助人救助被救物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海上或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2、被救物必须是法律所认可的救助标的。 3、被救物必须遭遇海上危险。 4、救助必须是自愿的行为。自愿原则是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之一。这里所指的自愿是双方的,即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自愿被救助方接受救助服务的自愿。对救助方
-
船舶优先权留置权的基础条件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1根据《海商法》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先于船舶抵押权受偿。 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
-
为什么海难救助制度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r法律都是现实的反映啊r因为海商事业的发展,海难的产生变多,也产生了救助行为r那么因救助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总要有法律来进行调整吧r不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怎么是个头。r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