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清单上应当写明扣押物品、文件的名称、规格、特征、数量、质量、时间、地点以及文件的名称、编号等,并有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在特殊情况下,持有人无法到场的,可以由其亲属签名或者盖章。清单不得涂改,凡是必须更正的,应当有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或者重新开列清单。对扣押物证、书证规定严格的手续,一方面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另一方面更有利于保证物证、书证的证明力,真正起到经核实后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作用。比如,侦查人员在搜查中发现毒品并予以扣押,当场开列的清单记明了有关事项并有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和在场群众见证人在上面签名或者盖章,就可以证明该毒品从何时、何处搜出,从而证明被扣押毒品持有人非法持有毒品或者贩卖毒品的行为。如果没有上述清单并经有效签名盖章,就很难说明毒品的来源,不能起到证明犯罪的作用。因此,严格遵守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可以防止办案中发生栽赃陷害等情况,也可以防止公民合法财产权利无故受到侵害。
对于扣押的物证、书证要妥善保管。对扣押的物品、文件首先要做好登记,然后分别情况入卷,予以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损毁。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应当归入案卷;不能直接入卷的,应当拍照,将照片附卷,原物品、文件予以封存;对容易损坏的物证、书证,还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绘图等方法加以固定和保全。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毁坏、使用或者自行处理。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
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既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证、书证,也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物证、书证。
只有侦查人员才能行使对物证、书证的扣押权。扣押物证、书证是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力,通常情况下,往往是与勘验、搜查一起进行的,因此,只有公安、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侦查人员才能扣押物证、书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而且,侦查人员在执行侦查任务时应当持有并出示有关证件,不是在侦查案件的时候,也不得扣押有关物品、文件。
-
物业的规定业主必须遵守吗
91人看过
-
女生在家规上必须遵守的规定
437人看过
-
单位保险规定:必须遵守吗?
205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404人看过
-
传票送达时间必须遵守规定
269人看过
-
酸、碱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451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乘车人须遵守哪些规定以及乘车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乘车人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二)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三)明知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准乘坐;(四)车辆在行驶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五)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六)乘坐二轮摩托车只准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不准侧坐或倒坐;(七)乘坐公交车辆、交通班车,依次在站点候车,待车停稳后,方可按顺序上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和设备有符合要求的停车场,有符合要求的员工和安全管理者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己的专用车辆为本部门服务的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必须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向所在地区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运输材料等。
-
港口经营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港口经营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港口安全作业规则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保障组织实施。
-
哪些行为必须遵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