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生活补助有哪些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19:23:57 320 人看过

一、什么是遗属补助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二、遗属生活补助有哪些标准

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有固定收入的,每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内的,死者单位可按上述标准发给其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死者配偶每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的50%作为其他遗属生活费,达不到上述规定标准的,由死者单位发给差额部分。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的遗属,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地林区工资补助;执行职等工资制的,包括职务工资、津贴(活的部分)和教护龄津贴、地林区工资补助;技术工人包括技术等级工资、岗位津贴、奖金、技术补贴和地林区工资补贴;普通工人包括岗位工资、奖金和地林区工资补贴;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其标准工资和地林区工资补贴计算为基数。

三、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烈士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80元/月,农村430元/月;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25元/月,农村420元/月;病故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595元/月,农村405元/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异地遗属的生活补助到哪里申请
    一、异地遗属的生活补助到哪里申请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档案(劳保中心提供);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补助费的多少,根据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其生活困难的程度来确定。对因工死亡的,补助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一些,但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2023-05-09
    164人看过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领取指南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
    2023-07-07
    195人看过
  • 遗孀生活补助的资格标准和条件
    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于可
    2023-07-03
    54人看过
  • 享受遗属补助的标准
    一、享受遗属补助的标准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二)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三)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如果被供养人符合条件,可到保险事业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保险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程序是:单位需持供养人的档案、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并填写《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和《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花名册》。如果供养人是离休人员,被供养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保险处直接发放;如果供养人在退休或在职期间死亡,被供养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023-04-23
    257人看过
  • 浙江省生活补助的标准
    浙江省国有企业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1.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20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00元;2.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17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60元;3.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父母、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15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80元。4.国有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5元。浙江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95元。调整后,每名因工死亡职工的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统筹地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浙江省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领取晚年生活
    2023-05-30
    313人看过
  • 如何申请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如何申请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档案(劳保中心提供);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补助费的多少,根据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其生活困难的程度来确定。对因工死亡的,补助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一些,但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2023-05-09
    411人看过
  • 西宁市离休遗属的生活补助支付
    离休遗属的生活补助支付从离休干部死亡的下月起按规定支付其遗属生活补助。享受遗属生活费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1、由管理单位提供由其所在社区开具的离休遗属无生活来源证明。2、离休遗属的身份证复印件。3、管理单位填写离休遗属享受生活费审批表及花名册并报省、市老干部局审批后送交市社保局退管科,经审核后支付其生活费。
    2023-12-19
    309人看过
  • 军人遗属的生活补助费是怎样的
    军人遗属的生活补助费军人遗属生活补助费又称定期抚恤费(金),它是指为照顾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生活,由牺牲、病故军人所在部队发给遗属的生活补助费,以保障无劳动能力或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军人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这项待遇在实际工作中划分为两种标准:一是牺牲病故军队干部、士官遗属,从军队干部、士官牺牲病故的下月起,按其原工资标准发给遗属6个月(阵亡12个月)的定期抚恤金;二是从军人牺牲病故后第7个月(阵亡第13个月)起,对随军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干部遗属中无劳动能力子女、父母、遗孀:或者未满规定年龄的子女,或虽满规定年龄仍在读书的子女,或没有固定收入的遗孀:或虽有固定收入但其收入不能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的遗膀,均按规定的抚恤金标准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遗蠕不能享受由部队发给的遗属生活补助费,但可申请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发给军人遗属生活补助费。
    2023-05-03
    87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死亡的工作人员必须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的,其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享受定期补助。工作人员因违法等原因造成死亡的,遗属不再享受补助。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及条件(一)父、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二)母、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三)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四)弟、妹不 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五)遗属系 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不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三、补助的标准符合生活 困难补助的遗属,不 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按遗属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城镇居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 时,遗属生活苦难补助相应进行
    2023-03-09
    165人看过
  • 遗属去世后的补助标准
    一、遗属去世后的补助标准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二、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2023-05-09
    465人看过
  • 配偶领取遗属补助标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有下列待遇:1、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如果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领取病残津贴。二、老人过世养老保险退多少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付标准各地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确定。三、养老保险的办理年龄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2023-02-25
    354人看过
  • 铁路部门遗属补助标准
    一、铁路部门遗属补助标准(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和计算办法仍按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即执行标准是:(二)因公牺牲的为本人牺牲时的20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病故时的10个月工资。(三)在职人员按下列工资项目之和计算: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按以下项目计发:工资制度改革后,实行职级工资的离退休人员,按本人离退休时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计发;退休技术工人,按本人退休时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计发;退休普通工人,按本人退休时的岗位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计发。另外,以后国家规定增加的离退休费一并计入一次性抚恤金。工资制度改革前离退
    2023-04-23
    182人看过
  • 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变动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如下:1、连续任职满6年或累计任职满9年的,按照不低于现在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10%核定;2、连续任职满12年或累计任职满18年的,按照20%的标准核定;3、连续任职满18年或累计任职27年以上的,按照30%的标准核定。村主任按照正常离任村主任的生活补贴标准,则按照相同任职年限正常离任村书记生活补贴标准的80%来核定。工伤住院生活补助标准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劳动者伤残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关于基层村级组织离任和退岗干部享受生活补助的暂行规定》第十条在职的村干部因公、因病或意外事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指
    2023-07-03
    212人看过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抚恤方面的政策规定有哪些内容
    这是地方性政策,中共济南市委老干部局于2008年发布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抚恤方面的政策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机关、事业单位。济人字〔2000〕57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第二条规定:第一款,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系非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底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系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农村村民最底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50%执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随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属,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死者系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在(一)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5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一)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30%;因公死亡人员的遗
    2023-05-05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哪些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5
      一、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三、企业离休人员非因工死亡
    • 哪些公职人员去世后有遗属生活补助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如果是以死者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0周岁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
    • 遗属补助属于抚恤金还是生活补助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4
      遗属补助不是抚恤金,遗属补助是指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 农村户口遗属生活补助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10
      获得遗属补助金,但一般要求是死亡退休干部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 补助金的多少因地而异,各地规定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 申请遗属补助金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
    • 遗属补助标准,法律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0
      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关于遗属补助标准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