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指导方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34:31 263 人看过

因土地性质不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有土地上可以进行开发建设,而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才能按照规划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历史上,为了改造农民居住环境,减少耕地占用等原因,集体土地建造了一些用于农民住宅的房屋,由于城市的外延发展形成了“城中村”现象。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房产部门为此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房产与土地部门不沟通,房产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办理了转移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住宅用途的土地可以划分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建设在农村集体上的住宅用地即为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只允许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分家析产、继承等原因的权利转移,除法定继承外,每户只允许有一份农村宅基地。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一般来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除非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有就是一些宅基地和自留地、山等。集体产权的房屋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属于私产。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经过确权发证,受法律保护,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因此,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受法律保护,可以买卖、抵押等等商业活动。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俗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1、两种均为土地使用权属的证明,但是一般的住宅有70年的使用期限,属非永远的土地产权证明,而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是没有使用的期限的,可拥有永远产权证。

2、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可以过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则不可办理过户。

3、国有土地办证的费用比集体土地办证的费用要高,因为需要交较多税费。

4、集体土地是无个人房产的土地证明的,因为集体土地没法进行分割,不可以过户交易,而国有土地房屋的产权办理都可正常进行。

5、若因某些原因导致拆迁,集体土地的房屋在土地补偿方面也是跟国有土地有些不同。

该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同,是不能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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