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负返还原物的无偿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7:34:02 299 人看过

一、什么叫负返还原物的无偿合同?

负返还原物的无偿合同是指甲乙双方并不承担一些其他方面的责任,但是在合同完毕之后的话,必须要将这样的一种合同的原物返还。

甲方:XX

乙方:XX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基本情况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的货车。

2、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3.2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

4、乙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它

7.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页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别

(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无偿合同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多的,又有一些人员他们的关系是非常的亲密的,所以就会让这样的一种合同签订,并不承担一些义务,但是对于原物来说的话还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返还的,这就是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这一类型的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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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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