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护人住所地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09:51:58 265 人看过

1、被监护人的住所地,不一定是户口所在地。

2、根据民法的规定,住所地一般情况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另一地方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的,该地方为经常居住地。这种情况下,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为法律上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一、离婚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婚姻案件属一般民事案件,在此主要是阐述原被告双方均系我国公民,且在国内有住所的情况。

首先谈谈地域管辖问题。

(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军人特殊情况: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户籍迁出后的情况: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当事人被监禁时:若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则一般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确定监护人如何选择?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由父母担任,若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则应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则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近亲属担任,也可以由愿意担任监护的个人或组织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担任。如果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有关单位或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只能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得随意处置或变卖,否则将承担损失并可能被撤销监护资格。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若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则应按照以下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1)祖父母、外祖父母;(2)成年的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
    2024-05-16
    133人看过
  • 如何确定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怎样界定
    一、如何确定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制度,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民法典》(2021.1
    2024-04-09
    417人看过
  •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如何确定,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监护人分为了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而在法定监护人当中,由于涉及到的人员范围比较广,因此需要确定一个顺序,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确定法定监护人。那么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如何确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如何确定的(一)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二)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在理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
    2023-01-28
    228人看过
  •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确定是如何规定的?
    被继承人死亡时能确定经常居住地的,以该经常居住地为其死亡时住所地,不能确定经常居住地的,以其户籍地为死亡时住所地。《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被继承者的产如何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法定继承具体适用于下述情况:(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遗嘱扶养协议是遗嘱人生前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扭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退赠人死后接受其约定遗产的协议。被继承人用遗嘱方式转移财产纳,不但包括遗嘱继承,还包括遗嘱。被继承人死后,只有未留下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或者其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或立下的遗嘱被确认为无效的,其遗产才适用法定继承。(2
    2023-06-20
    308人看过
  • 如何改变监护人所在地的?
    变更法定监护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到法院办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法定监护人需满足的以下条件,人民法院才会根据个人申请,撤销原监护人资格,按照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1、原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2、原监护人存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3、原监护人有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变更监护人,法官对监护人提问要如实回答吗必须如实回答,变更监护人要到法院办理。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青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可以变更监护人的情形有三种: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监护人死亡或者失踪的。另外,有权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的主体包括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应当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
    2023-07-03
    168人看过
  • 自然人如何确定意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协商确定的。《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一、意定监护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就要求签署人具有完全自主的意思表示,能够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决定自己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负责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2、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意定监护决定了被监护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如不能采用书面形式,则很难保证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能够实现,也难以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证。3、意定监护的监护人也应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这个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
    2023-02-26
    399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期间离开住所地如何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监视居住措施,改为逮捕,予以羁押。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行为证明其有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迹象,有继续发生危害的可能,采取监视居住已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的必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4-05-22
    443人看过
  • 公司住所地管辖中,如何确定公司的住所地
    被告为公司的话,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管辖的分类:一、法定管辖1、级别管辖定义: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划分标准:(1)基层人民法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①重大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专利纠纷和商标纠纷、海事海商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大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本辖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4)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2、地域管辖定义: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种类:(1)一般地域管辖定义: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①对公民起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2024-04-10
    343人看过
  • 起诉被告时如何确定被告住所?
    能让法院确认对方身份就行,可提供别的相关信息以便区分有具体的人,即有明确的被告。起诉还需要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车被撞了怎么起诉对方一、车被撞了怎么起诉对方1、车被撞了起诉对方的方式如下:(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
    2023-07-18
    162人看过
  • 被监护人房产归法定监护人所有
    法定监护人无权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房屋。房屋产权归儿童所有,必须经儿童同意出售。但子女未满十八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处置房产。一般情况下,只有孩子年满十八岁,才能经孩子同意处理房子。在特定情况下,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置财产,前提是经全体监护人同意,有关部门出具的儿童需要大量消费的证明,并公证这些事实。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财产吗?要看监护人于被监护人具体的关系。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被监护人的遗产首先由其在世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优先继承。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
    2023-07-02
    391人看过
  • 监护人确定协议如何书写
    监护人确定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__
    2023-06-04
    439人看过
  • 孤儿如何确定合法监护人
    一、孤儿如何确定合法监护人孤儿的监护人的确定:可以由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派或承担监护职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过指定监护人来确定。监护人可由多人承担监护职责。二、什么是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2023-06-08
    196人看过
  • 法定程序中如何确定监护人?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依据为:首先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2024-01-14
    243人看过
  • 什么是委托监护,委托监护人如何确定
    委托监护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确定监护人的设定方式之一,即合法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难以履行监护职责的产物,其实质是一种以监护人和受托监护人为主体,以监护职责的代为行使为主要内容的委托合同。因此,委托监护法律关系是建立在监护法律关系上的委托关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律师补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和未成年人所
    2023-05-06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决定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6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决定是合理的,一般都是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对于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监护人还有异议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院的帮助。
    • 被监护人住所地是户口所在地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7
      1、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 户口所在地是指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11
      1、被监护人的住所地,不一定是户口所在地。 2、根据民法的规定,住所地一般情况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另一地方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的,该地方为经常居住地。这种情况下,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为法律上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民法通则第十五条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最高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
    • 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是指哪些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3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
    • 被监护人住所地是否适用法院受理的监护人?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