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犯伪证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9:35:08 312 人看过

公诉机关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义,男,1971年3月4日出生。因涉嫌犯伪证罪,于2009年3月23日被逮捕,同日被取保候审,3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信阳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陈*川,**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以信平检刑诉(2009)9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义犯伪证罪,于2009年6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胡*勇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邵*峰、被告人李*义及其辩护人陈*川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7年10月20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李*义和彭*刚、彭*伟父子(均已判刑)因琐事与邻居吴*美、邵*峰发生争执,继而彭*伟与吴*美二人进行撕扯。彭*刚上前劝阻时,因彭*伟不听其父劝阻,彭*刚朝彭*伟脸部打了一巴掌,经法医鉴定彭*伟耳膜穿孔,系轻伤。后彭*刚、彭*伟到公安机关报案,称邵*峰将彭*伟耳部打伤,并指使被告人李*义和石-超、仝-龙(均已判刑)到公安机关作伪证诬告陷害彭*伟耳膜穿孔是邵*峰殴打所致,致使邵*峰被公安机关以故伤害罪立案并遭受刑事拘留和逮捕,羁押88天。

被告人李*义于2009年3月2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邵*峰陈述,证人吴某某、李某某、仝某某证言,法医鉴定书、书证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撤销案件决定书、到案经过证明,同案犯彭*伟、彭*刚、仝-龙、石-超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义因琐事伙同他人故意作虚假证明陷害他人,致使他人被错误羁押88天,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李*义能主动投案,认罪态度好,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义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义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3月30日起至2009年9月28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黄*策

人民陪审员马-旭

人民陪审员潘*荣

二零零九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张*冶

,所有处理完全免费,点击查看详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事判决书(一审程序)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刑再初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写明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
    2023-06-11
    108人看过
  • 被告人孟军交通肇事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孟军,男,1980年9月出生,汉族。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2月27日被新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09年3月12日被新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新乡市看守所。辩护人张xx,河南贤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以新牧检刑诉〔2009〕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军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xx、晏xx、贾xx以被告人的行为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群出庭支持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xx、晏xx及其诉讼代理人王xx,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贾xx的法定代理人张xx,被告人孟军及其辩护人张xx、诉讼代理人王xx,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xx到庭参加诉讼。因本案附带民
    2023-06-11
    422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被告人xx,无业。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于x年x月x日被x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看守所。辩护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人民检察院以河检诉刑诉(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犯信用卡诈骗罪,于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庭审理了本案,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x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xxxx(相关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xxxx(相关犯罪事实)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xx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不表异议。经审理查明:xxxx(相关犯罪事实)上述事实,xxxx(相关证据)本院认为,被告人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谢某
    2023-06-03
    490人看过
  • 董少华、赵占强犯盗窃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董少华,又名董老大,男,生于1985年。因涉嫌盗窃,2009年3月23日被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抓获羁押,2009年4月4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09年4月10日被禹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禹州市看守所。被告人赵占强,男,生于1985年。因涉嫌盗窃,2009年5月19日被许昌市公安局抓获,当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09年5月27日被禹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禹州市看守所。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禹检刑诉(2009)2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少华、赵占强犯盗窃罪,于2009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2009年7月27日又以禹检刑补诉(2009)1号起诉书补充起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董自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董少华、赵占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
    2023-06-11
    166人看过
  • 贾某某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刑二审判决书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白中刑一终字第32号原公诉机关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贾某某,男,生于1968年6月22日。辩护人荆某某,甘肃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审理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贾某某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0年2月8日作出(2010)白刑初字第21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贾某某对盗窃罪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0年10月5日晚,徐振伟、刘宁(均已判刑)伙同王军福等(另案处理)人预谋后,窜至白银公司冶炼厂电解车间,盗窃残极铜板18块,重1330千克,价值19580.70元,运至白银公司选矿厂碎矿车间暖气沟内,同月12日3时许,被告人贾某某在徐振伟的带领下,驾驶甘D07355号双排座车进入
    2023-06-11
    139人看过
  • 慕国平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武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慕国平,男,1971年8月8日出生于河南省辉温县。武陟县人民检察院以武检刑诉(2010)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慕国平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0年1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成江、代理检察员王斌、被告人慕国平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份,被告人慕国平伙同韩X、侯XX(二人均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利益,密谋假冒焦作市沁河酒业有限公司“沁河”牌注册商标生产沁河玉液白酒。慕国平和韩X负责生产场地和销售,侯XX负责所有包装、灌装技术。2009年7月份至10月份,三人共灌装、销售沁河玉液白酒1891件,非法经营额15567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慕国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慕国平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供述、被害人于XX的陈述、证人马X、马XX、李XX、马XX、王XX、王XX、刘XX
    2023-06-11
    62人看过
  • 什么是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一审刑事判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对侦查、起诉、审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结论。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到生杀予夺、人身自由及政治权利等切身利害的决定书。什么是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人民检察院,不送给家人。
    2023-07-20
    315人看过
  • 何某侵占罪一案二审判决书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白中刑二终字第8号原公诉机关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何某,女,生于1966年12月7日,汉族,小学文化,甘肃省白银市人,无职业。因涉嫌侵占犯罪于2009年5月14日被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被取保候审,经白银区人民法院决定2010年3月15日被依法逮捕。辩护人何俊畅,白银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白银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何某犯侵占罪一案,于2010年3月23日作出(2009)白刑初字第184号刑事判决。被告人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一、2009年5月3日,被告人何某在其丈夫张XX去世后,将存入白银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何某83063051700003xxxx账户上的存款48.18万元
    2023-06-11
    448人看过
  • 持有、使用假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安刑初字第131号公诉机关安福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某,男,1990年4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江西省安福县人,住安福县平都镇阁后路36号。2008年4月15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安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因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犯罪,于2008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安福县看守所。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以赣安检刑诉(2008)1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持有、使用假币罪,于2008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9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与周某某、朱某某、朱某华(均另案处理)四人在刘武文(另案处理)处购买了5000元假币,先后在安福县城车站、太源村、阁后路以付租车费、购买香烟和换零用钱的方
    2023-06-11
    98人看过
  • 强奸罪一审判决书
    刑事责任能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高刑初字第48号公诉机关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xx,男,汉族,1968年11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小学文化,个体经营者,住济南市,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13年8月9日被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济南市历城区看守所。辩护人刘*清,**明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济南高新区院公诉刑诉(2014)3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xx犯强奸罪,于2014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吴-雷、卢*灵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xx及其辩护人刘*清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8月9日凌晨,被告人张xx违背妇女意志,在其家
    2023-06-03
    245人看过
  • 如何写一审公诉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又以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合并审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
    2023-06-14
    374人看过
  • 刑事二审判决书在一审法院拿吗
    刑事二审判决书由二审人民法院作出,是在二审人民法院拿的。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二审程
    2023-04-21
    92人看过
  • 如何理解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一审刑事判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对侦查、起诉、审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结论。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到生杀予夺、人身自由及政治权利等切身利害的决定书。一、刑事案件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刑事案件程序分为立案、侦察、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刑事案件立案后进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0日后,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被批准逮捕后,侦查机关羁押期限为两个月。期满后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认为证据不足,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时间一个月,以两次退侦为限。期满后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的审理期限为至迟不超过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二、判决书多久可以拿到民
    2023-03-19
    78人看过
  • 一审刑事判决书立即执行吗?
    一审刑事判决书不会立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一、简述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
    2023-06-22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一审判决书中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第一,明确犯罪分子的罪行以及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执行机关,期限等。 第二,明确犯罪分子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给受害人一个说法,抚慰他们受伤的心。 第四,判决书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代表一个案件阶段性的终结。
    • b人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①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当庭表示上诉,也可以在判决书下达第二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②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以当庭表示上诉或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上诉。
    • 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书是什么意思?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是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对于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结论,称为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
    • 什么是一审刑事判决书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6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对于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结论,称为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
    • 刑事案一审下判决书还有可能翻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对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不服的,被告可以上诉,受害人只能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想翻案除非有新的、对自己翻案有力的证据提交到二审法院。